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公布在全省组织开展食用盐专项及奶茶果蔬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当中的不合格情况,抽检不合格产品为3批次食盐产品。市盐业部门提醒,市民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用盐,要注意避免购买不合格批次食盐,注重食盐购买安全。
据悉,本次专项抽检工作共抽检4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均为食盐产品,包括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生产的加碘自然食用盐,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加碘低钠盐(食用盐),氯化钾和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湛江市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中盐莫顿盐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莫顿牌加碘海盐,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其中,标称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生产的和标称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盐产品经当地监管部门核实为假冒产品。
市盐业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应从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过期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如消费者在我市发现问题食盐,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2280791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掌上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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