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里做这件事是犯罪!最高法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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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8 09:23: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常生活中
我们用手机给亲朋好友发个红包
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
但没想到

有人竟然借此机会做这样的事
并且触犯了刑法

      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件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其中2件与使用微信群有关。

      指导案例105号《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赌场案》旨在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通过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等方式,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指导案例106号《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开设赌场案》旨在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并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根据设定的赌博规则,以抢红包方式,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在微信里做这件事是犯罪!最高法已明确

      利用微信群以抢红包方式设赌案件屡见不鲜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指出,近年来,利用微信群以抢红包的方式开设赌场的案件屡见不鲜,危害严重。这两起案例,既能指导司法机关依法办理类似案件,也能教育引导社会公众遵纪守法,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完善网络管理。

      周加海表示,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迁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赌博、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危害总体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依法严惩网络犯罪,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


在微信里做这件事是犯罪!最高法已明确

      据了解,从2014年1月到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审结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一共1866件,生效判决人数3263人。全国法院审结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120件,生效判决人数146人。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于201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全国法院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2971件,生效判决人数5734人。

如今
发红包是方便了
但利用微信群
以抢红包的方式
开设赌场的案件屡见不鲜
危害严重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不要心存侥幸
做守法公民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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