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今日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治实施步骤,确保整治工作科学有序推进。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到2020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通知》指出,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方案》,对2018–2020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作出专门部署。《方案》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各地要围绕《方案》明确的方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及建设优先序,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以及无实际内容的村史馆等形象工程。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方案》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治实施步骤,确保整治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一是编制实施方案。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原则上各地要在3月底前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
二是开展典型示范。2018年,要着力推进典型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 三是稳步推进整治任务。在总结示范经验基础上,2019–2020年在面上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到2020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加快整治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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