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食五谷杂粮,难免大病小疾。生病了就要看医生,医生就要下药。药好,自然病除,药不好,大不了换个大夫重新下药,也不至于闹出人命。但是,如果下的是毒药,就可能连小命都搭进去了!为什么药品安全事故频发呢?责任在谁?药品企业?药监局?卫生部?可能都有责任,但是,我想,最根本的应该是机制出了问题。 回顾一下近来发生的药品安全事故,共同敲响抵制危害健康的警钟,不要让下一个受害者就是你! 1、江西6人使用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液后死亡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公室今年6月1日向媒体通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28日接到报告,5月22日至28日,先后有6名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就诊的患者,在使用标示为江西博雅生物制药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70514、规格为5%2.5g的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PH4)(液体)后发生死亡。(“博雅”,好听的名字,却干了耸人听闻的事情!) 2、抗癌药被污染致残上百人,厂方瞒报加重药害 这里说到的被污染的抗癌药,是由上海医药集团华联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在生产中混杂了其它药物成分,导致使用该药的白血病人不同程度出现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等症状。在2007年12月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强调:“在卫生部、国家药监局联合调查组的前期调查中,以及上海市公安部门的后期侦查当中,华联的有关负责人有组织地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出现问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隐瞒实情,甚至是“有组织地”隐瞒!) 3、齐二药假药案一审宣判,主犯获刑7年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员非法购入以工业用丙二醇和二甘醇假冒的“药用丙二醇”后,该药厂检验室主任在检验发现“药用丙二醇”相对密度超标,遂向该药厂副总汇报情况,无料该副总竟然授意检验室出具虚假的检验合格报告书,导致工业用丙二醇和二甘醇被投入了药品生产。2006年3月,一批含有二甘醇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假药被投入市场。2006年4月,该批假药在广州被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用于临床治疗,使该院15名患者出现中毒症状,并导致13人死亡。2006年5月,国家药监局通知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今年4月29日,该副总被宣判入狱7年。(该副总只被判7年,似乎不妥,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应以“蓄意杀人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