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可怕的药品安全事故,希望下一个受害者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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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3:03: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食五谷杂粮,难免大病小疾。生病了就要看医生,医生就要下药。药好,自然病除,药不好,大不了换个大夫重新下药,也不至于闹出人命。但是,如果下的是毒药,就可能连小命都搭进去了!为什么药品安全事故频发呢?责任在谁?药品企业?药监局?卫生部?可能都有责任,但是,我想,最根本的应该是机制出了问题。
    回顾一下近来发生的药品安全事故,共同敲响抵制危害健康的警钟,不要让下一个受害者就是你!
1、江西6人使用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液后死亡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公室今年6月1日向媒体通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28接到报告,52228日,先后有6名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就诊的患者,在使用标示为江西博雅生物制药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70514、规格为52.5g的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PH4)(液体)后发生死亡。(“博雅”,好听的名字,却干了耸人听闻的事情!)
 2、抗癌药被污染致残上百人,厂方瞒报加重药害 这里说到的被污染的抗癌药,是由上海医药集团华联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在生产中混杂了其它药物成分,导致使用该药的白血病人不同程度出现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等症状。在200712月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强调:“在卫生部、国家药监局联合调查组的前期调查中,以及上海市公安部门的后期侦查当中,华联的有关负责人有组织地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出现问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隐瞒实情,甚至是“有组织地”隐瞒!)
3、齐二药假药案一审宣判,主犯获刑7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员非法购入以工业用丙二醇和二甘醇假冒的“药用丙二醇”后,该药厂检验室主任在检验发现“药用丙二醇”相对密度超标,遂向该药厂副总汇报情况,无料该副总竟然授意检验室出具虚假的检验合格报告书,导致工业用丙二醇和二甘醇被投入了药品生产。20063月,一批含有二甘醇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假药被投入市场。20064月,该批假药在广州被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用于临床治疗,使该院15名患者出现中毒症状,并导致13人死亡。20065月,国家药监局通知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今年429日,该副总被宣判入狱7年。(该副总只被判7年,似乎不妥,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应以“蓄意杀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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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23:03:30 | 只看该作者
4、卫生部紧急停用华源问题药品欣弗

2006年8月,在“齐二药”事件过去仅仅两三个月后,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又爆出注射液欣弗出现患者反应不良,在青海药监局报告国家药监局后,随后,广西、浙江、黑龙江、山东等省药监局也分别报告,发现病人使用该注射液后出现相似临床症状,并造成多人死亡。2006年8月3日,卫生部连夜发出紧急通知停用欣弗。(此事件堪称“齐二药”事件的“姊妹篇”,性质同样恶劣!)

5、云南3患者使用完达山注射液死亡

10月6日,国家药监局接到云南省药监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10月7日,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这是最近的药品事故,我们也希望这是最后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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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10-16 23:34:07 | 只看该作者
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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