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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统彤 于 2017-1-2 09:37 编辑
转一帖:“严禁未婚同居”背后是人性化关爱
“严禁校外留宿、严禁未婚同居、严禁从事非法陪侍活动”……近日,贵州凯里学院出台“十条禁令”,引发学生和网友的热议。(1月1日《华商报》)
对此,引来一片质疑和吐槽声。其中“严禁未婚同居”遭质疑,专家称涉嫌违法,一些专家的理由是,《婚姻法》都没有禁止大学生未婚同居,校方如此规定严禁涉嫌违法,没有人性化云云。
实际上,这种论调,是打着“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来说事的。其实,我国建国以来一共颁布过892部法律, 其中现行有效的是243部。这么多有效法律是不可能面面俱到到“未婚同居”之类具体的小事上来。法律没有禁止并不等于默许和提倡的。尤其是法无禁止的并不是可以乱来。
未婚同居,被称为“无照婚姻”,基本上不受法律保护,过去被认为“大逆不道,十恶不赦”,后来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如今许多人却选择了未婚同居这一游走于法律门外的“新婚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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