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孝老假”要来了!常回家看看能成现实吗?

[复制链接] 0
收藏
12
回复
347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6-9-3 09:04: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6-9-3 09:06 编辑

  “孝老假”要来了!常回家看看能成现实吗?  

  鼓励用人单位给员工放假陪长辈过生日,每年给予独生子女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照料生病的父母……今年以来,包括河南、安徽、北京在内的多地都在设置或拟设置专门假期,让子女在父母身边尽孝。   

  对于正在迅速迈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这样的休假制度来的正是时候,但是伴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孝老假”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变成“纸上福利”也引发讨论。  


  来源:中国新闻网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9:07:02 | 只看该作者
  评论:“孝老假”探索,关键在“识水性”  

  北京首提“孝老假”开启了新风尚,也提出了休假改革的新课题,如何从“提倡”变成“福祉”,如何真正在法律和实践上“双落地”,道阻且长、任重道远。   

  这几天,北京的上班族得知了一个“好消息”: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但是,这假怎么休、假期薪水怎么算并没有明确。   

  假期被写入规程,员工却不知如何休、能不能休,凸显了执行困境。像已经施行了34年的探亲假,就是典型的休假“落实难”。不可否认,随着“银发社会”的快速到来,政府关爱老人、关注空巢并鼓励“孝老假”,值得称赞。不过,对照“常回家看看”在落实中遇到的“中梗阻”,“孝老假”恐怕也会面临类似的矛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9:08:12 | 只看该作者
  纵观舆情,除了不让假期“看上去很美”、重在以细则促落实的呼声外,探亲假的废改之争也备受关注。人们在质疑,如果连探亲假都不能保障落地的话,仅仅提倡一种针对探望老人的“孝老假”,能否真正实现敬老、孝老、回家、顾家的目的?毕竟现实中,一些人不知道有探亲假,一些人请不下来探亲假,一些人用收入折损换取探亲假,种种问题让人“望假兴叹”。人们会问:“孝老假”是探亲假的延伸还是变种?探亲假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专家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废改之争”的焦点。一方面,有专家呼吁取消探亲假,认为其存在的形式意义大于落实意义;另一方面,有专家呼吁改革探亲假,“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即便站在赡养、照看老人的角度,探亲假也仍有存在必要,关键在于单位执行、劳动部门保障。其实,北京首提“孝老假”就在很大程度上表明,探亲如果是“探老”,此类假期有必要、有理由存在下去。而“孝老假”却是在探亲假改革基础上“做加法”,其效果还有待检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9:09:02 | 只看该作者
  劳动者的休假权是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题中之义。不管是主张废除探亲假的“改革减法”,还是提倡“带薪休假”和“孝老假”的“改革加法”,归根结底都是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进而创造探视并赡养老人的好条件、好环境。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假期改革的“加减法”,不应该只是简单地“立改废”,而应该更多地立足于现实条件的变化、立足于实际需求的变化、立足于改革环境的变化。否则,再多的假期、再好的假日,如果不能在制度设计层面兼顾落地实施,如果只是单纯地做增量,只会产生“福利冗余”的虚幻,而不能让大多数上班族有获得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5#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9:09:29 | 只看该作者
  “会游泳不识水性,在水里头也未必能够游得好,甚至出事。”推进改革同样要识得水性,大到经济体制、司法体制等宏观层面,小到休假探亲、孝老敬老等微观问题,都离不开“改革识水性”。北京首提“孝老假”开启了新风尚,也提出了休假改革的新课题,如何从“提倡”变成“福祉”,如何真正在法律和实践上“双落地”,道阻且长、任重道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6#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9:10:09 | 只看该作者
  多地提“孝老假”概念 北京鼓励职工陪长辈庆生   

  日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不过,“孝老假”怎么休、假期薪水如何计算等尚没有规定。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在此之前,全国不少地区都提出了类似的休假概念。例如,今年5月,河南省通过的本地新计生条例中就明确,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而不久前公布的《安徽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安徽省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子女照顾失能父母将享受带薪休假或政府补贴。

  另外,江苏省也在探索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通过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子女护理技能免费培训和补贴政策、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的带薪休假制度等,鼓励家庭成员更好地赡养老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7#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9:11:43 | 只看该作者
  职工忧“孝老假”成“纸上福利”难落实  

  无论是“孝老假”还是“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出台,都获得了民众的赞许,但伴随而来的也有人们的质疑——这些假期能落实吗?   众所周知,早在1981年,国务院就对职工探亲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2年探亲1次的,可以2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另外,规定还明确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8#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9:12:50 | 只看该作者
  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出台了30多年的探亲假制度,除了在少数国家机关或大型国企还保留着,在很多企业已经名存实亡了。   

  老家在山西的李强是北京某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他告诉记者,虽然单位里一直有探亲假制度,但是工作5年的他,至今只休过一次探亲假,其他时间都是因为单位人手不够,或有紧急任务不得不放弃休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9#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9:13:5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看新闻才知道有探亲假这种制度的。”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的东北女孩张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有一次想休探亲假,还专门把国务院的规定拿给了人力部门,最后单位也只是批准了一周的假,当月的奖金还被扣掉不少。

  不少网友也认为,“孝老假”、探亲假的初衷是好,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企业很难真正执行,更有网友直言不讳问:“能先把周末还给我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9:14:46 | 只看该作者
  有假难休 是缺乏监管还是休假制度落伍?  

  “有假难休归根结底还是法律约束力不够,另外企业也喜欢钻空子。”在北京某大型国企工作的陈鹤说,自己的单位虽然会让员工带薪休探亲假,但是员工的年终绩效还是会损失不少,所以不少人因此不得不放弃休假的念头。

  对此,有劳动法领域专家分析称,对于劳动者休假,国家应该出台一部专门法律,明确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工时、休假权利等等。

  但也有专家呼吁对探亲假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休假制度进行改革。例如,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此前就对媒体表示,改革探亲假,一方面要保障劳动者休假探亲的权利,一方面还要考虑实际情况,不给企业带来负担。  

  “应该为员工设定专门陪伴老人的假期,但是这个长短要合适,比如一周左右。”李强告诉记者,他觉得20天的“探亲假”现在看来有点太不现实了,假期设定的时间越长,落实的可能性就越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