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ungwaiyuk 于 2016-5-27 15:01 编辑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出省快速通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出省快速通道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限为10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出省快速通道工程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出省快速通道工程是梅州市区东北部重要的公路干线通道。本项目起点位于梅县区松源镇与蕉岭交界处,终点在位于梅县区雁洋镇的剑英纪念大桥桥头,接省道S223线梅县区丙村至梅城一级路。拟修建一条桃尧支线,起始于主线,止于福建省分界处;一条松源支线,起始于主线,止于福建省分界处。项目全长69.219公里(含松源至永定区洪山支线6.118公里和桃尧至永定区棉花滩支线10.138公里),本项目主线全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S223主线松源至松口发清大桥段长31.400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6米;S223主线松口发清大桥至雁洋剑英大桥桥头段长21.562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1.5米。支线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米,项目估算总投资29.1076亿元。 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梅州市公路网,改善梅州市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繁荣地方经济,促进梅州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建设周期: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将会产生噪声、扬尘、少量污水、少量施工垃圾,对沿线居民生活有轻微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随着消失。 (2)项目的运行将方便周边居民出行,进一步优化沿线居民的交通环境。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水污染防护措施:施工场地污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尽量回用; 噪声污染防护: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施工方法。 大气污染防护:对道路定时洒水;运送散装物料的汽车,尽可能用蓬布遮盖;环境敏感点附近的施工现场采取封闭或半封闭施工方式。 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废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挖方应尽量回填,弃土应及时运走。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水污染防护:制定水污染防护及有毒有害事故风险防范对策。 噪声污染防护:对沿线的敏感点采取加强绿化措施来缓解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噪声影响,再对距离道路边界最近的部分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措施以降低项目噪声带来的影响。 固体废物污染防护: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在充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相关主管部门的环保要求、公众参与意见,落实各项环保资金、确保环保措施正常实施后,将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及运行后对环境特别是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减少到可接受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评文件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 联系人:管先生 电话:0753-2523126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交通路1号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020-37243539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节能科技园二期创新大厦716-718室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出省快速通道工程公示简本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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