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梅州市纪委消息称: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剑清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根据工作分工,何剑清负责分管交通、国土资源、发改、统计、物价、粮食、盐业、财政、税务、审计、金融、金融办、保险、证券工作。
何剑清简历:
1985年8月后,在兴宁县径心镇政府工作,历任司法办主任、党政办主任、党委宣传委员(期间:1987年5月至1989年7月参加中山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自学考试毕业);
1988年6月后,任共青团兴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团委常委;
1990年12月后,任兴宁市(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12月后,任兴宁市罗浮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镇长;
1998年6月后,任兴宁市罗浮镇党委书记;
2000年1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罗浮镇党委书记;
2000年3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期间:2000年6月至2002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与政治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3年5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宣教系统工委书记;
2006年10月后,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5年12月18日,梅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剑清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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