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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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转让费让很多店无法长期做下去,做很久的要么忍受盘剥,要么是自已的店,这几年经常经过的街道上能看到店铺轮转较快,开开关关的店时常能见。那是杀鸡取卵的做法本就不合理!
现在实体店不好做再时不时(一年一次)要加转让费,开店的人跟本就没盼头,装修等前期投入刚收回甚至还没收回就要加转让费,做下几年等于白做,要赚钱就只有货加价,所以百花洲一带的店大家都知道,东西肯定是贵过其他地方的,大家也就用脚投票,选其他地方。造成那里人流多成交低的怪现象。店家赚不到钱不租店对店主也是损失啊。搞转让费只是短期行为,不可能开店的人永远任其宰割的。现在有店主取消转让费说明就是因为不合理,要顺应市场而为。赞那些明事理的店主,应与开实体店的一起抗衡网购才是他们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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