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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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6日以来,梅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案,这些报案人分布在全国各地,远的有北京、江西、四川、云南的,而近的就在我们梅城。他们虽然身处在不同地区,但均报案称一家叫广东盛世汇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骗走了他们的投资款。这到底是一家怎样的公司,为何会被来自全国各地的多名投资人集体“追债”呢?
这些受害者都称自己是盛世汇盈公司的投资人,因看见该公司宣传称资金雄厚,有大量资产,且有高额回报及奖励,于是便信以为真,陆续在该公司P2P网贷平台上注册投资。不料从2014年12月开始,投资人们却发现该公司P2P网贷平台上已到期的借款本息均已无法提取,于是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报后,梅江公安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摸清了该公司的运作模式、涉及人数和涉案资金情况。2015年2月9日、5月6日,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该公司法人代表黄某友、员工古某丹投案自首,其余4名涉案人员也被分别被传唤至经侦大队接受讯问。昨天上午,这6人也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告上了法庭。
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底,盛世汇盈公司通过公司开办的农行、工行等银行账户,以及侯某开的工行卡等银行账户,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122,725,986.75元。至案发,“盛世汇盈”P2P网络借贷平台已归还部分投资人人民币101,263,810.3元(含本金、利息和奖励),尚有本金人民币21,935,204.15元未归还给部分投资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友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设立P2P网络借贷平台融资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数额巨大,被告人侯某开、陈某、古某丹、汤某、宋某裕明知被告人黄某友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提供相应帮助,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看到这儿,大伙儿可能会疑惑,这个P2P到底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P2P网贷在我国流行,不少市民也选择投资P2P的网贷业务。但P2P网贷在拥有便捷、高效、低成本、高收益率优点的同时,也因准入门槛低、无监管等问题存在较大金融风险。由于P2P网贷经常以高息为诱饵,对外发布含有虚假借款人及借款用途的贷款信息,当P2P网贷平台在投资项目收益不能超过所应支付的高额利息时,多采用吸后面的资金来还前面的本息,资金窟窿不断增大,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将会给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此案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在这里我们也想提醒广大投资者,要谨慎选择P2P网贷平台,不要贪图高收益而盲目投资,一旦发现投资资金异常要及时向警方报案。
来源:MZ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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