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交通协管员(男性)。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3月1日至1997年2月28日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公民。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公安工作;
2、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初中以上;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4、同等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大专文凭以上人员优先考虑。
三、待遇和用工性质
1、工资待遇:每月工资实领1500元,社劳保费用由单位负责缴交(含单位和个人缴交部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用工性质: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3月5日至3月11日,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到 mzgarsk@163.com邮箱,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邮件标题统一为:“交通协管员报名(某某某)”。
2、资格审查及确定聘用人选: 市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见面并确定聘用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退伍军人须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政审: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梅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0753)216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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