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3月1日开始 起网名再也不能“任性”了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73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4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3-1 10:15: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1日起《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微博、微信、QQ、论坛等社交网络的账号名称将受到9项限制,包括如不得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等。昨日,记者从市网信办获悉,此次《规定》的施行旨在使网络空间更加清朗,推动互联网更加健康发展。如果违反《规定》,账号将被限期改正、暂停使用直至注销。
  部分网名太“奇葩”越底线
  据悉,中国网民规模世界第一,用户账号数量巨大,现在中国账号乱象日益突出。例如,有的假冒名人包括外国元首,如“普京”、“奥巴马”;有的网民自名为“中纪委巡视组”、“中央巡视组”等。记者登录一些网站、论坛看到,很多网名起得花样百出、非常“奇葩”,有的甚至故意起得又黄又暴力。像“我有大胸我怕谁”、“男娼起义”、“天屎下凡”、“杀人狂魔”等,让人看了觉得不舒服。
  市网信办工作人员表示,《规定》施行后,账号乱象将会得到进一步遏制,还民众一片清朗的网络净土。记者查阅《规定》了解到,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以上9条规矩是微博、微信、QQ、论坛等账号名称被《规定》划上的“底线”。
  另外,《规定》还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名称注册,或其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而对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账号名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注销其账号,并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报告。
  多数网民表示拥护和支持
  针对此规定,绝大多数网民表示支持和拥护。市民陈女士是“资深”网民,她认为,以前上网看到一些令人恶心的网名,总觉得心里不舒服,但是又毫无办法。现在,这些影响“三观”的东西要整治清理当然要全力支持。网友“泪lovebaby”发评论说,只有有了规范,互联网才会健康发展。网友“吃心的不都是妖”认为,规范管理可以真实了解用户的信息,避免出现虚假信息和欺骗,这个规定很好,值得推广。网友“氺玥訫”说,用户名是对用户最为直接的介绍,有很多不法之徒利用冒名顶替的手段实施诈骗行为,希望可以通过规范管理达到正本清源的效果。网友“淡淡雨然”表示,坚决拥护《规定》的施行,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定期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不断推动依法上网,依法用网,依法管网,才能推动网络安全。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