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2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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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考着要不要把这件事写出来的时候,一股血液从脚底直冲天灵盖,手巴掌一拍脑门:写吧。 今天中午,我既然梦见了教了我三年高中的英语老师,梦中还是带着眼镜,丝袜套凉鞋。模糊中清晰的影子又出现,说起来惭愧,我连26个英文字母都写不齐。在APPLE是苹果还是雪梨的情况下,我既然梦见了她?哦买噶。吓死我,我以为我回光返照,狂喝了三杯水,才回复平静:原来是做梦。
对于老师,我从来都心里的敬佩,特别语文老师(主要她很漂亮)。自然而然,我的语文成绩相对好一点,即使古诗不会念三句,孔子跟孟子都分不清的情况下,我还是把《人之初》这本性启蒙杂坚持看了几十本,《足球报》我的挚爱,偶尔闲了看下《青年文摘》。到了语文考试.100分就没压力,我们那时是150的。所以语文老师总是给我最迷人的笑。
英语,永远都是我的“领悟”。初中升高中,还可以考80多滴,高一就70多。150总分,到了高二就60多,高三索性《人之初》比英语周报比较有吸引力。到了高考,一生都记得那个分。其实我总结很多原因,怎么我的英语就这么差,曾经我也很努力去读了,背课文,背单词,但到了第二天,又忘记了,如果跟语文一样来,我绝对是本科生,也在谈论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思来想去,英语这个他妈的谁发明的,这么难读。她教了我三年,我年年败退,今天既然还让我梦见她。我去,阿尼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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