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选谁做你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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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1:21: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 四种方法  彻底根除  各类形象工程!
1.正、副市长和书记、正、副区长和正、副县长和书记不再分管,也不得参加规划、住建、环卫(市容)、城管、旅游、消防、交通、艺体、园林、工商等10个与民生密切相关,但又容易成为瞎折腾和形象工程孳生的部门和会议,也禁止发表任何相关建议。上述部门的干部,由同系统的上级部门任免。部门经费按照全市财政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发放。
2.上述10个部门的经费和工作,按照下列顺序安排:危险,破烂,急需,缺乏,低劣,提高和更换。即危险,破烂和急需的设施和服务排在第一位,其余的以此类推。
在未发生重大灾情的前提下,上述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的百分比拨付,禁止超支和借贷。原则上,三十年以内的市区道路和路树禁止全部翻新重做。遵循哪烂补哪和窄可拓宽的原则。严格禁止以迎接奥运、世博、卫生或消防检查、领导来访、恢复古代城楼风貌和在私人楼房商铺搞形象工程等的名义,增加经费。经费可用于通往景区的道路和街灯建设,但不得修建景区和搞奢华的公厕和绿化带。
这些与民生相关的工作,必须由专职部门实行常态化管理,禁止越位行政、越权插手和无故增加经费、
违反上述禁令的公仆一律撤职。性质严重的开除公职,并以渎职罪判刑坐监。
3.每年12月,供水、供电、道路、街灯、环卫、治安、公交、规划、住建、环卫、城管、园林等12个部门在当地媒体公布今年经费和主要工作。重点介绍危险、破烂和急需设施和服务的改进情况。
次年1月,居委会向每位户籍居民发放1张10元的市民券和1张印有上述12个部门且带有编号的评分卡。评分卡1人1张,不印姓名,凭户口本和身份证代领全家的市民券和评分卡。可与人交换使用。二周内交回评分卡。评分卡由机器直接读取,并即时显示已统计人数和平均分。放置读卡器的四周不得安装摄像头等识别身份的仪器。
4.评分低于60分的部门主管,必须辞职。全体工作人员降薪5% 一年 ,将之捐给老人院。低于70分的部门,主管应公开向市民检讨。
市、区、县的干部不再分管上述工作后,以及艺体、旅游和和消防等部门,因与民生关系不大,或受偶然因素影响较大,可参与评分,但不与免职挂钩。也可评形象工程多不多?奢华文体活动多不多?
上述四招,斩断了市、区、县干部伸得太长的手,管住了随意增加的经费和随意更改的项目,又必须接受市民的评分。从此以后,形象工程将失去生存空间。

二. 再问某市公仆 -- 往市民伤口上撒盐,是群众路线吗?
A.旧伤未愈:
1.该市和兴宁城区,路烂或灯黑的街道非常多;   2. 民穷堤弱 (五华和丰顺曾因水灾损失惨重);
3.某些蛇蝎心肠的公仆在搞一江两岸客家元素形象工程时,公然在报纸上造谣沿江几千户居民房屋的防盗网是违建,而违法强行拆掉一半(该市的市委、区府、县属、规划、住建、城管和公、检、法的宿舍,同样有防盗网和防晒铁皮瓦);
4.前不久,又企图禁行三轮车,彻底打烂五、六千名三轮车司机及其家人的饭碗,将数万名老年人、残疾人禁锢在家中;
B.再往市民伤口上撒盐:
这两年,由于水压低,无水可用,尽管媒体经常报道,但那些渎职的公仆们毫无兴趣。很多楼层高的居民被迫花钱请人安装抽水泵。刚想缓一口气,孰料,又传来晴天霹雳:年底前,将违法强拆市区近万户居民楼顶的防晒铁皮瓦。
C.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容疯狗一再侵犯损害。
防晒铁皮瓦的合法性体现在:
1.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这些设施全都安装在私人楼房或住宅小区的楼上,没有侵占城市的公共地方。与住人铁皮房不同的是,这些0.3-0.5米高的防晒铁皮瓦,不会增加楼房的承重压力,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城市规划法的管辖范围,仅限于城市的公共地方,无权侵犯公民的合法物权和无权违法对私人楼房内部的附属设施进行规划和管理。
2.人们夏天戴草帽,雨天打伞,北方居民冬天戴口罩,街道种植树木。人类和道路可以使用上述用品,防晒挡雨,抗霾和遮荫;供人居住的房屋,同样可以安装  适当、安全和必要的设施,降温遮荫。
3.该市的市委、区府、县属、规划、住建、城管、公、检、法、报纸和电视台的的宿舍,过去二、三十年来一直到现在,大多数也装了防晒铁皮瓦。充分说明了这些设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合法性。
  如果这些设施是违建的话,上述部门就是 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罪加一等。试想,这些部门会愚蠢糊涂到这个地步吗?如果这些设施 影响市容或存在安全隐患,全体市民和上述部门有可能长期无动于衷吗?
  为何过去二、三十年来,在全市四、五十万市民眼中 合法、安全和美观的防晒铁皮瓦,突然之间就变成了 违建、危险和影响市容了呢?这是因为:某市来了几条疯狗,痴迷奢华文体活动和形象工程,与拆迁队和工程队关系亲密。
4. 7月10日 M Z 日报第三版中间,一篇“拆除楼顶铁皮瓦 ”文章中的一句话,道出了个中奥秘 -- 鼓励销售和使用客家元素的彩瓦建材!
这就是真相所在 -- 市民正在使用的防晒铁皮瓦都是违法、危险和丑陋的,它们销售的客家元素彩瓦建材才是美观、合法和安全的,它们违法强行安装在东门塘市场和黄金花园楼上几十吨重的客家造型屋顶才是合法、安全和美观的;
前不久它们企图禁行三轮车,任由 的士公司 垄断市场的做法。与此如出一辙 -- 官商勾结,垄断市场。
5.由上可见,防晒铁皮瓦的美观、安全和合法是毋庸置疑的。
6.其他要点,请看第三节。
一切的法律和政策,都是根据大多数公民的意志拟定和为大多数公民服务。当某个政策或法律与大多数民意相左时,应及时调整和更改 政策或法律,以适应时代和形势的需要。与大多数民意相反的政策、法律或正府,一定无法久存,历史早已告诉了我们这一点。
一个城市 是否 美好和幸福,并非仅凭 楼房及其设施 的 新旧美丑决定,也非仅凭几十年才来一次的游客的视觉和观感决定,更非 凭 某些蛇蝎心肠的公仆的个人喜恶决定。而应由长期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大多数居民是否快乐和满意决定。这也是群众路线的宗旨所在--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和答应不答应,作为实践活动的唯一标准!
D. 你选谁做你的邻居?
一个人每年春节都在门口燃放烟花爆竹,一个人住在顶楼每天24小时开空调,一个人给自家的屋顶装上防晒铁皮瓦,每天开12小时的空调。如果给你选择,你会你选谁做你的邻居?
7月8日科技日报的文章:“各国节水节电招数各异” --  澳大利亚出钱给每个家庭的屋顶安装隔热层,以减少空调的使用时间。
一个走斜路的西方国家尚且如此,令人难以置信;一个人口众多,资源匮乏,伟光政领导下的广东某市政府,下令今年全部拆除居民楼顶的防晒铁皮瓦。
谁优谁劣?哪个在走群众路线,哪个在走禽兽路线?富豪们用脚投票或许早已告诉了大家答案...
定期检查,加固提高,是当前较为妥当的做法。地球资源日渐沽竭,我国又是人均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全国屋顶加装防晒隔热层(隔热砖效果有待提高),减少空调的使用是大势所趋。将来的隔热板应设计成可以自由升降,平时高度0.3-0.8米,台风来时降到地面固定。由居民自行安装,国家提供适当补贴,但禁止强行安装或垄断指定某个品牌。

三. 严惩“ 违法强拆”  公民 合法和安全 房屋设施 的疯狂公仆 !
某市公仆以 消除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为借口,要求政府部门带头强拆自己宿舍楼顶的防晒铁皮瓦,并企图“违法强拆”私人楼房上的类似设施。
下面就从安全、市容和法理 三方面 驳斥上述谬论:
A. 安全隐患有多大,要以事实和数据说话,不能仅凭“臆想、捏造或夸大”这些隐患:
1.a.当地公仆宣称居民楼顶一、二百斤重的防晒铁皮瓦有严重的安全隐患。但是,他们又在东门塘市场和黄金花园等十几栋二三十年楼龄的旧楼楼顶,加盖几十吨重的客家造型屋顶,搞华而不实的一江两岸形象工程。这些几十吨重的客家屋顶,一旦压垮房屋或被风吹下来,与一两百斤重的防晒铁皮瓦相比,哪个安全隐患更大?
  b.7月10日 梅州日报第三版中间,一篇“拆除楼顶铁皮瓦 ”文章中的一句话,道出了个中奥秘 -- 鼓励销售和使用客家元素的彩瓦建材!
  从上述两点就可看出,所谓铁皮瓦存在安全隐患是无稽之谈。不过是某些人用来大拆大建、发包形象工程和垄断客家彩瓦建材销售的卑鄙手段罢了。
2.烟花爆竹和煤矿每年造成的伤亡非常严重。为何不关掉全国的煤矿和爆竹厂?反而连北京这个人口密集的首都,尽管央视大楼被烟花烧个通透,春节期间还是照样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矿难和铁皮瓦造成的伤亡、火灾和雾霾,哪个更多更大?
3.各市每年车祸造成的伤亡人数,少则几百,多则几千。汽车和防晒铁皮瓦,哪个安全隐患更大?为何该市不禁行汽车,反而企图禁行几乎从不伤人的三轮车?
4.过去两年,五华和丰顺曾经因为水灾造成造成重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至今鲜见投入多少资金巩固乡镇堤坝。这种草菅人命的做法,安全隐患大不大?
5.市区的众多道路,如:元城路、新苑路、东园路、顺风路、梅正璐、爱心路、东门塘路和兴宁县城的永兴路等,长期路烂灯黑,老人和小孩天天走在这样的路上,安全隐患大不大?
6.请问:是--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违法强行在人群密集的私人楼房进行大型围蔽施工,搞华而不实的一江两岸形象工程,发生高空坠物砸死人或火烧连营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大,还是鲜有发生安全问题的防晒铁皮瓦的隐患大?
7.为公共场所遮荫降温的路树,每年都会被大风刮倒几百甚至几千棵,砸烂周围的人或物,为何不把全市和全国的路树全部砍掉?
8. 北方居民冬天使用暖气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产生大量的PM2.5和雾霾,不仅影响市容,还严重损害当地居民和南方居民的身体健康。如此严重的市容和健康隐患,为何不拆掉全国的暖气设备?
  
   全国和全世界的分体空调,大部分都挂在外墙上。这些几十斤重、随时砸到行人、且会排放二氧化碳的空调,安全和污染的隐患大不大?
9. 据报载,珠三角某个千万人口的城市,曾经有一年的自杀死亡人数多达二千多人,大约是万分之二。这种万分比的自杀率的安全隐患大不大?
10.每年每个地级市 -- 摩托车驾驶员的伤亡数,平均几百到几千(未禁行摩托的地方)。这么大的安全隐患,为何不将全国的摩托厂家统统关掉?
   
11.每年每个地级市 -- 被狗咬伤或因狂犬病而死的人数,绝对比被楼顶防晒铁皮瓦砸伤的人数多几十倍。这么大的安全隐患,为何不把全国的狗统统都灭了?
12.每年全国因吸烟而死亡的人数有多少?安全隐患大不大?
鉴别安全隐患最科学和客观的方法,是将过去十年平均发生的万分比伤亡率、火灾率和有害物质数量,一一进行对比,依次排出汽车、摩托车、烟花爆竹、煤矿、各市的自杀死亡率和刑案死亡率、路树、香烟、防晒铁皮瓦和狂犬病等的顺序。
有些公仆和媒体,经常信口开河,危言耸听,甚至故意将安全隐患的恶名栽赃在某个十年才偶然发生一次较大伤亡的事物上,上纲上线,撂狠话,做狠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妄图赶尽杀绝,以达到大拆大建、发包形象工程或官商勾结垄断市场的卑鄙目的。
顺便问一下: 某些动辄造谣某个东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公仆和媒体,是否排出安全隐患最大的前十项之后,你们准备将这十个物品全部关掉或拆掉?
B.市容方面:
1.该市 的 乡镇、县城和市区,路烂灯黑的情况随处可见。很多高楼居民没水可用。这些满目疮痍的现象,影不影响市容?
2.香港人多房小,没有阳台,很多市民必须用几根一米多长的竹竿,插在窗外的墙上晾晒衣服,看起来就像五颜六色的万国旗。为何发达的资本主义城市,没说这样影响市容?天天高喊群众路线的某市公仆,却污蔑楼顶几乎看不到的防晒铁皮瓦影响市容?
3.每个公民的房屋,是为了给全家提供一个安全、快乐和舒适的生活环境,并非用来给路人或游客当作成观赏的背景道具,也不是给某些腐败分子用来发包形象工程收受贿赂的洗钱工具,更不是任由某些禽兽用来草菅人命,谋害公民全家性命的杀人武器。
4.长沙、南宁、广州、北京的郊区县、深圳、湛江、贵阳、南昌、揭阳和惠州等众多经济发达等城市的楼房,很多也安装了(凸出的)防盗网。为何法律和这些城市的公仆没说这些是违建。该市公仆却在14年2月11日的当地报纸,第三版中下位置一江两岸二期工程的公告上,公然白纸黑字地造谣是违建。
该市的市委、区府、县属、公检法和媒体等部门的宿舍,过去二、三十年来几乎全部都安装了凸出的防盗网和楼顶防晒铁皮瓦。这已充分说明了这些设施的实用性和重要性。
5.为何过去二、三十年来从无当地居民说这些设施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但换届才两年,就有某些公仆造谣这些设施影响市容?无他,某些公仆与拆迁公司沆瀣一气,企图通过违法强拆和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大搞形象工程而捞取好处。
C.法理方面:
1.防晒铁皮瓦和防盗网全部都装在自己的房屋上,未侵占公共地方。那些凸出的防盗网,也在土地使用证 或 在小区和单位宿舍的范围之内。
2.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与汽车、煤矿、烟花爆竹、某市的自杀人数和被风吹倒的路树,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对比一下);
3.南方地区夏天日照时间长--从早上6点到下午18点,即使铺了隔热砖,顶楼的室温大多数都超过36度以上,人在屋内,形同煎油,老人小孩不仅难捱,而且容易生病。
  顶楼一个120平米的三居室,若无防晒铁皮瓦,从早上10点到深夜3点,都必须开三台空调。也就是说,一个顶楼套房的三台空调要比其他楼层多开10个小时以上。假设市区有1万个顶楼住户,若无防晒铁皮瓦,每天就有三万台空调要多开10小时,加起来就是多开30万小时的空调;会增加多少有害物质?推高多少温室效应?给空气质量和健康带来多大损害?
4.市长能否强行对墙旧窗丑的私人楼房或商铺进行改造或美化?  绝对不能!  因为这触犯了:侵犯公民物权罪、强闯民宅罪、刑事毁坏罪、故意损坏公民财产罪。必须立即开除公职和判刑坐监。
D.为何某些 公仆和媒体 被 群众 斥为 土匪和文痞?
因为这些人喜欢将某地偶发伤亡较大的意外事故,无限上纲上线,借题发挥,撂狠话,做狠事,粗暴、违法和过分地开展检查和治理工作,粗暴、违法和过分地侵犯群众的合法合理权益。这也是有些地方频发群众聚集和掀车堵路的根源。
影响市容、消除安全隐患和周围群众反映强烈 --  是上述人士经常用来 粗暴、违法和过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陈词滥调。须知,这三个借口,均非法律条文,以此违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本身就已经犯法。
1.在一个漂亮和自负的女人眼中,其他女人基本上都影响市容。难道她可凭这个借口不准别的女人上街吗?
2.国脚若在世界杯上射失点球,全国球迷的反应肯定非常强烈。难道凭这个借口就可将国脚开除国籍吗?
3.能否将生活中排在前二十位伤亡最大和污染最重的事物全部 关掉、禁止或拆除?如:汽车、摩托车、煤矿、烟花爆竹、香烟、家狗和建筑工地?
可见,凡是人类有实际需要,即使那些年年都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污染的事物,如:汽车--交通运输、煤矿--能源燃料、烟花--传统习俗、路树--遮荫降温等,我们要做的只是定期检查和经常维护,任何人都无权“ 违法 ”一拆了之或一禁了之!违法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开除公职和判刑坐监。
E.当地报纸说,楼顶装上防晒铁皮瓦,会妨碍其他住户在楼上活动。   回答如下:
1.这些铁皮瓦会妨碍其他住户在楼上活动,难道那些几十吨重、疯仆违法强行装在私人楼顶的客家造型屋顶就不妨碍? 哪个更可能压垮整栋楼?
2.一方面限制销售,甚至准备违法强拆铁皮瓦,一方面又在报上鼓励销售和使用客家元素彩瓦建材,后者难道就不妨碍?
3.住在顶楼,每天遭受十二小时毒辣太阳的暴晒,是无权无势公职人员的无奈选择。相反,活动场所哪里都有。相信大多数良心未泯的人都支持自己的同事或邻居安装防晒铁皮瓦,去保护家人的身体健康。
4.居民之间若对楼顶公共地方的使用产生了争议,应由争议双方到法院申请民事裁决,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应介入。
5.过去二、三十年,全市四、五十万市民和历任市府干部,大多数都理解支持顶楼住户的做法。那些通情达理的公仆,不仅留下了美名,也飞上了高枝 -- 后来很多人升上了省掌和副省掌的宝座。
相反,其他城市 大拆大建和损民扰民的公仆,没有几个能够善终 -- 南京的季挖挖、广州强拆二沙岛的六百帝、拆迁大佐 和 成都的李拆城,全都进了监狱。
F. 城市规划要因地制宜:
北方天冷,农村建炕,城市使用暖气,在此过程当中,需要消耗大量燃料,造成空气质量下降,损害南北居民的健康。南方夏天酷热,遮荫降温是首要工作。南北两地的居民,必须互相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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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11:24:59 | 只看该作者
四、某市 企图禁行 人力脚踏三轮车 将 10万老年人 逼上绝路!

“反垄断法” 第五章 --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三十七条:不得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第七章第五十二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A. 今年准备在市区和兴宁县城全面禁行人力脚踏三轮车

上述做法的害处:

1. 三轮车能出入横街小巷和城中村的窄路,的士不能。 禁行三轮车 将令众多行走不便的 残疾人、老年人和重病人 被 禁锢和憋闷 在家中。非法剥夺了宪法赋予他们的出行权和道路使用权; 很多城市,为了方便残疾人出行,耗费巨资兴建无障碍通道,体现了对弱势人群的人道关怀,但该市却准备残忍地将上述人士禁锢和憋闷在家中。

2. 彻底打烂几千名三轮车司机的饭碗。他们40-70岁,文化低,上有父母要养,下有还在读中学或大学的子女。禁行三轮车,将把这五六千人全部逼上绝路。

3. 市区道路由全体市民的税收所建,属于全民共有,人人有份,人人可用。每个公民,包括老年人、残疾人、重病人和三轮车司机等,均享有公平均等的出行权和道路使用权。某些黑心公仆企图将全体市民共有的道路,暗中卖给某些的士公司,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4. 三轮车3元可坐0.8-1.2公里,5元可坐1.5-2公里,的士起步价:5元+2元附加费=7元;人均GDP长期全省倒数第一的该市居民,无法承受高昂的车费;

5.该市 96%以上的主干道和商业街 都 配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 汽车、三轮车和行人完全可以并行不悖。若未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高峰时段,全市几乎从不堵车。将来若有需要,可通过分时分类限行的办法轻易解决。

6. 有些老人坐不惯坐的士,一坐的士就会晕车呕吐;很多老人没有养老金,有些老人的社保金才五、六百元。坐的士来回一趟就要14元,这些老人坐得起吗?

7.没了三轮车,的士就会漫天要价。往年春节,即使有三轮车竞争的情况下,的士开价都要二、三十元,将来没了三轮车,晚上又没了公交车,的士在晚上和春节的价格,一定会贵得惊人。不仅当地居民的荷包缩水,外来游客也会深受其害。

8.约有几百名没空接小孩的家长,每月花几百元钱请三轮车司机到小学或幼儿园接送小孩上下学;禁行三轮车,这些小孩的上下学将严重受影响(家附近没有公交车或离站台很远)。有些城市曾发生多起女孩被的士司机强奸甚至劫杀的案件。在三轮车上发生这类案件的可能性极低。

9.某些部门与新成立的  的士公司  互相勾结,企图垄断载客市场。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反垄断法”第37条和52条,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10.白天上班时间乘坐三轮车的乘客,86%以上都是老年人或抱小孩的妇孺。市区约10万老人当中,如果让他们选择代步工具到二公里附近的地方逛街或买菜,90%以上都会选择三轮车。各位市民请问下自己家中的老人,看是否如此?

公仆的工资来自全体市民的税收,公仆的职位和权力来自全体市民的委聘和授予。某些无耻公仆,领着纳税人支付的工资,却干着出卖和损害全市纳税人利益的违法勾当。

当一个公仆的决策违反法律,偏向某个企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时,全体市民不仅应立即开除这个公仆,还应依据“宪法、人权法和反垄断法”,以“渎职罪、侵犯公民人权罪和滥用行政权力垄断市场罪”将这个公仆判刑坐监。


五.某市的形象工程和奢华文体活动,是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A.客家元素形象工程遍地开花原因何在?

1.十多年前,梅县大新城几十栋楼房,全部建成俗气难看、千篇一律的客家风格造型。

2.前几年,梅县建成客家土楼形状的体育场。

B.换届2年后,新建的客家元素形象工程:

1.去年,梅县新城中学8栋教学楼,外观进行客家元素改造。

2.去年和今年,未经每户居民的书面同意,违法强行毁坏和改变几千户居民的楼房外观,糟蹋纳税人几千万元的血汗钱,违背中央禁令,顶风大搞客家风格一江两岸形象工程。

3.梅县投资7千万,修缮150多座私人客家旧楼。全市若都按这个标准,7县区合共就是5个亿。

4.市区往叶帅故居三十多公里的省道两侧,大多数楼房都被改造成客家风格。请调查:有无使用财政资金和采取威胁强迫的违法行为?

5.市区枢纽客运大楼选择客家元素造型。

6.梅县机场进行客家风格改造。

众多建筑采用客家元素,不仅俗气难看和单调乏味,还容易形成建材垄断、施工垄断和招标垄断,产生恶性循环--由于没有外人竞标,当地公仆大搞客家元素形象工程的热情,就会越发高涨,民生项目则被彻底抛弃。

C.痴迷奢华文体活动:

1.12和13年两次花费巨资与央视合办国庆七天乐和秋晚(其中一次据说是企业赞助),频繁邀请文工团和芭蕾舞团前来演出,年年举办大型足球比赛。

2.某国企投资6.8亿,在该市兴建全国第二大的嘉应歌剧院。而该市人口只有四十多万,不到深圳市福田区的三分之一,人均GDP长期全省倒数第一。这种投资会有效益吗?国企的钱就可以这样糟蹋吗?

D.市民的痛苦指数直线飙升:

1. 2014年6月14日“梅州日报”第二版右下角的民生沟通:

市民问:为何兴宁县城的永兴路一直未装路灯?  市住建局:我市财政经费缺口大,要视财力逐步解决。

2. 最近几年,自来水无法送到市区众多高层楼房住户的家中,很多居民只得花几千元装抽水机,既麻烦、耗电又吵扰一楼的住户。虽经报纸和电视多次报道,但无人理会。

3.近期某些公仆准备违法强拆全市近万户顶楼居民合法和安全的防晒铁皮瓦。令这四、五万居民,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在烈日下煎油和冒汗。

4.与的士公司互相勾结,7月企图禁行脚踏三轮车,从而彻底打烂五六千三轮车司机和家人的饭碗,并将十万左右的老人禁锢在家中。幸好上级信纺办、政发委和司发厅的灵道大力支持,出面制止,顺致衷心的感谢!

5. 市区的元城路、义化路、梅正路、五洲路、新苑路、爱心路、东园路、顺风路、东门塘路、江南路和梅江二路两侧以及宪梓大道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以及众多横街小巷和城中村的道路,都非常粗糙破烂。

6.12年丰顺严重水灾,13年五华严重水灾,但鲜闻投入多少钱修缮整固。过去两年,公交车司机、环卫工、蕉岭和五华的乡村教师都曾因为待遇极差,进行多次集体维权活动。

六.地方公仆插手工程的新手段 -- 从楼堂馆所转移到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

自从中央下令:未来五年禁止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以后,有些地方将战场转移到两个方面:一是投入巨资,兴建华而不实的绿化、造湖、治水或建厕运动;另一方面是越位行政或违法侵权,强行在私人楼房搞名目繁多的形象工程。

这些未经每户居民的书面同意,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所搞形象工程的主要借口有:1.迎接奥运、全运、世博、园博搞穿衣戴帽工程;2.申报卫生或花园城市;3.发展旅游,吸引游客;4.扩容提质;5.美丽乡村;6.恢复古代城楼风貌;7.建筑节能改造;8.旧城改造;9.整治城中村;10.修缮私人古楼申请非遗等;

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没有任何职能部门能够干扰领导 发包工程和搞权钱交易,是此类变相形象工程遍地开花和长盛不衰的真正原因。

财政经费和政府行为必须严格遵守“三个公共”的原则:在“公共地方”,为群众提供均等和优质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

未经每户居民的书面同意,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的害处:

1.这是故意损坏公民合法房产 和 采用危险方式威胁公民生命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

2.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在人群密集的住宅和街道进行大型围蔽施工,或在楼顶加盖几十吨的客家造型屋顶。一旦发生高空坠物砸死人、火烧连营或压垮整栋旧楼,就会造成重大伤亡。2010年上海静安区在人群密集的教师公寓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发生火灾,酿成五十多人死亡的惨剧。

有多少人愿意让自己和家人处在这样的巨大危险当中,损坏自己的房屋去搞没有半点狗屁用处的形象工程?

3.挤占民生经费,造成--路烂灯黑,水缺堤危,巨额财赤,巨额债务,巨额社保空账,导致大幅提高领取社保年龄。

可见,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远比政府楼堂馆所的危害更大 -- 既损坏公民的房屋,又威胁公民全家的生命安全,还会糟蹋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所以,建议中泱立即下令--禁止在私人楼房搞任何形象工程,违者立即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判刑坐监--侵犯公民物权罪和故意损坏公民财产罪!

4、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搞行形象工程发生事故后的惩罚措施和赔偿办法!

a.发生钢管、砖头或扳手等砸死人,火灾烧死人的情况,每死一名居民,就枪毙一名责任人,死十人,就枪毙十名责任人,以此类推。并由责任方赔偿每名死者人民币300万元。施工期间,发生房屋垮塌,或烧毁房屋,按照当时市场中间价的3倍赔给受损房屋主人。

b.施工前,排在第一至第十位的政府部门的责任人必须在视频前签订责任书,并放在当地网站和电视台留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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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11:25:18 | 只看该作者
七、城乡居民迫切需要的 8 大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

财政经费 和 政府行为 必须遵守 “3个公共”的原则 -- 在“公共地方”为群众提供均等和优质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  在私人地方施政,属于越位行政;  未经物权人的书面同意,则是违法侵权。

1.乡镇和县市 行人和车辆较多的道路(日均超过500人次或机动车超过300辆次以上),10年之内全部实现优质硬底化;

2.明亮的街灯。特别是--天桥隧道、校舍内外及其周边道路、乡镇大道和横街小巷的街灯,更要保证明亮;

3.安全稳固的乡镇河堤大坝和优良耐用的市区下水道和泄洪系统;

4.方便的城乡公交服务;

5.低廉的幼儿园和大学费用;

6.便宜的医疗费用;

7.每个公民都能较为公平合理地领取养老金,无需大幅提高领取年龄至65岁;

8.请各位网友热情积极地补充。


八. 谁才是城市的最大安全隐患?

1.糟蹋纳税人的血汗钱,大搞奢华文体活动,豪斥巨资在私人客家旧楼大搞修缮工程;

2.随意污蔑公民的房屋设施是违建或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强毁公民的房屋设施,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法强行在私人楼顶加盖几十吨重的客家造型屋顶;

3.官商勾结,垄断市场--造谣三轮车影响交通,造谣公民的房屋设施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违法禁行三轮车和禁止销售铁皮瓦,偏袒鼓励乘坐的士和销售使用客家元素的彩瓦建材;

4.失职渎职,对影响危害市民生活的破烂公共设施漠不关心。

这样的公仆,若不立即开除或绳之以法,每个市民随时都会人人自危,不仅是城市最大的安全隐患,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最大安全隐患。

B.单纯反腐难以缓和主仆之间的尖锐矛盾。

纳税人和公仆之间的尖锐矛盾,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1.暴力拆迁和违法拆迁 侵犯 公民物权 酿成的各种惨案,未有稍歇的迹象。

2.违法强行毁坏公民的房屋设施、违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搞名目繁多和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仍在继续蔓延和泛滥。

3.滥用一些冠冕堂皇的口号,诸如:影响市容、消除安全隐患、周围群众反应强烈、迎接奥运、世博、卫生检查、申报环保或花园城市、恢复古代城楼风貌、扩容提质、推动旅游发展等,违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干扰公民的正常生活和经营活动。

4.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拉偏架,搞垄断,无视众多纳税人和经营者的合理合法要求,违法乱发禁令。

例如:某市无视广大市民对三轮车仍有较大需求,企图全市禁行以向的士公司献媚;  某市无视广大市民对活鸡的需求,企图假借禽流感之名,禁卖活鸡。

试想--五千年来,古今中外,哪朝哪国不是一直都在市区贩卖活鸡?又有哪朝哪国因为禽流感在市区卖鸡而造成众多的人员消亡?

狂犬病每年造成的伤亡非常严重。为何只需狗绳、狗牌和狗罩(口罩),就能根除狂犬病这么简单但又极其重要的工作不做,却因偶尔几个死亡病例的禽流感,而对活鸡赶尽杀绝?

夸大禽流感的危害和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触犯了反垄断法第37和51条。

C. 贪仆抓得再多,难以缓和主仆矛盾。  只有从法律和制度上根除和惩治这四种行为,才能捋顺和改善主仆关系,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1.未与物权人达成协议前,拆毁物权人房屋的决策者和参与者,一律判刑7年以上,赔偿3倍受损房屋的罚金。

2.未经 90% 以上居民书面同意且楼龄30年以上,并由他们自行申请,自签责任书,自聘工人,才可由政府拨付适当经费,对私人楼房予以外观美化。不得对剩余未签书面同意的居民房屋进行任何改动。美化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每名死者赔偿300万,由同意美化工程的居民和公仆各负担一半。

3.禁止使用“空泛的安全隐患”和“虚无的影响市容”作为执法的依据和行动!

执法的依据:

一是法 :

1.首先看合不合宪法和物权法等国家大法,次看符不符合部门或地方法规。必须把宪法和物权法置于优先位置,确保每位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合法物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合法,不得再以安全隐患或影响市容作为执法的依据或行动。

2.如果公民的房屋设施有小部分侵占公共地方,但不影响交通,也不损害公众利益和危害公共安全,且有存在的理由,可暂不变动。但应定期检查、监管、加固和改善,防止扩大。

3.不合法,影响交通,或存在较为明显的安全隐患,如:松脱摇晃,应迅速纠正,加固或改善。

二是情:

有些法律,在各地的使用过程中,存在地域差异。

如果当地民众有实际需要,且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够较高的安全事实和数据,应予以支持。并及时在法律条文上进行调整和规范,使之合法和更符安全标准。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凡是人民合理合法的要求,我们都要全力以赴地满足和维护。做到了这些,还会有那么多百姓说公仆是土匪吗?

4.除非发生重大或持续性的健康或安全等方面的威胁,否则不得随意禁止或取消市场参与者的经营活动。局部发生重大疫情或安全威胁时,可以局部暂停经营活动。当疫情或安全威胁消除后,应立即恢复经营活动。滥用行政权利排除或限制竞争的公仆,必须依法处分。(反垄断法第37和51条)


九.媒体请勿公开毒药的名字!

a.近来投毒案较多,如:妻子用 百X枯 涂在偷情丈夫的内裤致其死亡的案件,还有毒X强等。

现在的家庭矛盾和工作矛盾频发。为了避免教唆和诱导犯罪,从而导致每个人随时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建议宣传部门立法禁止媒体报道毒药、生产厂家、贩卖商家和道路的全名,应以某农药、某毒药、某厂、某店和某路进行报道。违者按 销量总数 乘上 5元,进行处罚。

b.严格限制和立即清减国际友好城市的数量和经费!

据报,中国和波兰两国缔结友好城市的数量将达24对。有些城市热衷与很多外国城市结为友好城市,目的在于为某些公仆周游列国和花天酒地提供名正言顺的借口。


十.M Z 市民对公仆的六条要求:

1.国庆前,解决市区水压低,无法送水上高层楼房的问题。
       
2.国庆前,将兴宁城区永兴路以及各市县众多尚未装路灯的道路,全部装上路灯。
       
3.8月1日起,除了文保部门的定额经费和管辖工作外,禁止用财政资金在私人楼房和商铺搞任何形式的形象工程和美化工程,禁止非文保部门越位和越权对私人旧楼进行复古维修工程。

4.不得禁行人力三轮车。未来确有需要时,应按公平、科学和人性化的方式对各类车辆、各条道路和各个时段进行规划调度。

5.禁止拆除楼顶防晒铁皮瓦和防盗网。建议居民定期检查,发现松脱摇晃时,应及时加固维护。对侵占公共地方且确实阻碍交通的,应责令房主立即改正。

6.国庆前,修补市区、县城和乡镇所有破烂严重的街道。

城市的好坏和美丑标准,只有全体市民才有唯一的评判权力。任何公仆均无权杜撰伪冒民意,为了达到发包形象工程,提高造价和多捞好处的目的,肆意违法损坏公民安全合法的房屋设施,肆意越位行政和违法侵权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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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地板
发表于 2014-7-14 11:26:02 | 只看该作者
深圳论坛上搬来的长篇大论,谁那么有空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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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11:26:16 | 只看该作者
四、某市 企图禁行 人力脚踏三轮车 将 10万老年人 逼上绝路!

“反垄断法” 第五章 --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三十七条:不得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第七章第五十二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A. 今年准备在市区和兴宁县城全面禁行人力脚踏三轮车

上述做法的害处:

1. 三轮车能出入横街小巷和城中村的窄路,的士不能。 禁行三轮车 将令众多行走不便的 残疾人、老年人和重病人 被 禁锢和憋闷 在家中。非法剥夺了宪法赋予他们的出行权和道路使用权; 很多城市,为了方便残疾人出行,耗费巨资兴建无障碍通道,体现了对弱势人群的人道关怀,但该市却准备残忍地将上述人士禁锢和憋闷在家中。

2. 彻底打烂几千名三轮车司机的饭碗。他们40-70岁,文化低,上有父母要养,下有还在读中学或大学的子女。禁行三轮车,将把这五六千人全部逼上绝路。

3. 市区道路由全体市民的税收所建,属于全民共有,人人有份,人人可用。每个公民,包括老年人、残疾人、重病人和三轮车司机等,均享有公平均等的出行权和道路使用权。某些黑心公仆企图将全体市民共有的道路,暗中卖给某些的士公司,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4. 三轮车3元可坐0.8-1.2公里,5元可坐1.5-2公里,的士起步价:5元+2元附加费=7元;人均GDP长期全省倒数第一的该市居民,无法承受高昂的车费;

5.该市 96%以上的主干道和商业街 都 配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 汽车、三轮车和行人完全可以并行不悖。若未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高峰时段,全市几乎从不堵车。将来若有需要,可通过分时分类限行的办法轻易解决。

6. 有些老人坐不惯坐的士,一坐的士就会晕车呕吐;很多老人没有养老金,有些老人的社保金才五、六百元。坐的士来回一趟就要14元,这些老人坐得起吗?

7.没了三轮车,的士就会漫天要价。往年春节,即使有三轮车竞争的情况下,的士开价都要二、三十元,将来没了三轮车,晚上又没了公交车,的士在晚上和春节的价格,一定会贵得惊人。不仅当地居民的荷包缩水,外来游客也会深受其害。

8.约有几百名没空接小孩的家长,每月花几百元钱请三轮车司机到小学或幼儿园接送小孩上下学;禁行三轮车,这些小孩的上下学将严重受影响(家附近没有公交车或离站台很远)。有些城市曾发生多起女孩被的士司机强奸甚至劫杀的案件。在三轮车上发生这类案件的可能性极低。

9.某些部门与新成立的  的士公司  互相勾结,企图垄断载客市场。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反垄断法”第37条和52条,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10.白天上班时间乘坐三轮车的乘客,86%以上都是老年人或抱小孩的妇孺。市区约10万老人当中,如果让他们选择代步工具到二公里附近的地方逛街或买菜,90%以上都会选择三轮车。各位市民请问下自己家中的老人,看是否如此?

公仆的工资来自全体市民的税收,公仆的职位和权力来自全体市民的委聘和授予。某些无耻公仆,领着纳税人支付的工资,却干着出卖和损害全市纳税人利益的违法勾当。

当一个公仆的决策违反法律,偏向某个企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时,全体市民不仅应立即开除这个公仆,还应依据“宪法、人权法和反垄断法”,以“渎职罪、侵犯公民人权罪和滥用行政权力垄断市场罪”将这个公仆判刑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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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11:26:47 | 只看该作者
五.某市的形象工程和奢华文体活动,是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A.客家元素形象工程遍地开花原因何在?

1.十多年前,梅县大新城几十栋楼房,全部建成俗气难看、千篇一律的客家风格造型。

2.前几年,梅县建成客家土楼形状的体育场。

B.换届2年后,新建的客家元素形象工程:

1.去年,梅县新城中学8栋教学楼,外观进行客家元素改造。

2.去年和今年,未经每户居民的书面同意,违法强行毁坏和改变几千户居民的楼房外观,糟蹋纳税人几千万元的血汗钱,违背中央禁令,顶风大搞客家风格一江两岸形象工程。

3.梅县投资7千万,修缮150多座私人客家旧楼。全市若都按这个标准,7县区合共就是5个亿。

4.市区往叶帅故居三十多公里的省道两侧,大多数楼房都被改造成客家风格。请调查:有无使用财政资金和采取威胁强迫的违法行为?

5.市区枢纽客运大楼选择客家元素造型。

6.梅县机场进行客家风格改造。

众多建筑采用客家元素,不仅俗气难看和单调乏味,还容易形成建材垄断、施工垄断和招标垄断,产生恶性循环--由于没有外人竞标,当地公仆大搞客家元素形象工程的热情,就会越发高涨,民生项目则被彻底抛弃。

C.痴迷奢华文体活动:

1.12和13年两次花费巨资与央视合办国庆七天乐和秋晚(其中一次据说是企业赞助),频繁邀请文工团和芭蕾舞团前来演出,年年举办大型足球比赛。

2.某国企投资6.8亿,在该市兴建全国第二大的嘉应歌剧院。而该市人口只有四十多万,不到深圳市福田区的三分之一,人均GDP长期全省倒数第一。这种投资会有效益吗?国企的钱就可以这样糟蹋吗?

D.市民的痛苦指数直线飙升:

1. 2014年6月14日“梅州日报”第二版右下角的民生沟通:

市民问:为何兴宁县城的永兴路一直未装路灯?  市住建局:我市财政经费缺口大,要视财力逐步解决。

2. 最近几年,自来水无法送到市区众多高层楼房住户的家中,很多居民只得花几千元装抽水机,既麻烦、耗电又吵扰一楼的住户。虽经报纸和电视多次报道,但无人理会。

3.近期某些公仆准备违法强拆全市近万户顶楼居民合法和安全的防晒铁皮瓦。令这四、五万居民,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在烈日下煎油和冒汗。

4.与的士公司互相勾结,7月企图禁行脚踏三轮车,从而彻底打烂五六千三轮车司机和家人的饭碗,并将十万左右的老人禁锢在家中。幸好上级信纺办、政发委和司发厅的灵道大力支持,出面制止,顺致衷心的感谢!

5. 市区的元城路、义化路、梅正路、五洲路、新苑路、爱心路、东园路、顺风路、东门塘路、江南路和梅江二路两侧以及宪梓大道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以及众多横街小巷和城中村的道路,都非常粗糙破烂。

6.12年丰顺严重水灾,13年五华严重水灾,但鲜闻投入多少钱修缮整固。过去两年,公交车司机、环卫工、蕉岭和五华的乡村教师都曾因为待遇极差,进行多次集体维权活动。

六.地方公仆插手工程的新手段 -- 从楼堂馆所转移到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

自从中央下令:未来五年禁止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以后,有些地方将战场转移到两个方面:一是投入巨资,兴建华而不实的绿化、造湖、治水或建厕运动;另一方面是越位行政或违法侵权,强行在私人楼房搞名目繁多的形象工程。

这些未经每户居民的书面同意,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所搞形象工程的主要借口有:1.迎接奥运、全运、世博、园博搞穿衣戴帽工程;2.申报卫生或花园城市;3.发展旅游,吸引游客;4.扩容提质;5.美丽乡村;6.恢复古代城楼风貌;7.建筑节能改造;8.旧城改造;9.整治城中村;10.修缮私人古楼申请非遗等;

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没有任何职能部门能够干扰领导 发包工程和搞权钱交易,是此类变相形象工程遍地开花和长盛不衰的真正原因。

财政经费和政府行为必须严格遵守“三个公共”的原则:在“公共地方”,为群众提供均等和优质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

未经每户居民的书面同意,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的害处:

1.这是故意损坏公民合法房产 和 采用危险方式威胁公民生命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

2.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在人群密集的住宅和街道进行大型围蔽施工,或在楼顶加盖几十吨的客家造型屋顶。一旦发生高空坠物砸死人、火烧连营或压垮整栋旧楼,就会造成重大伤亡。2010年上海静安区在人群密集的教师公寓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发生火灾,酿成五十多人死亡的惨剧。

有多少人愿意让自己和家人处在这样的巨大危险当中,损坏自己的房屋去搞没有半点狗屁用处的形象工程?

3.挤占民生经费,造成--路烂灯黑,水缺堤危,巨额财赤,巨额债务,巨额社保空账,导致大幅提高领取社保年龄。

可见,在私人楼房搞形象工程远比政府楼堂馆所的危害更大 -- 既损坏公民的房屋,又威胁公民全家的生命安全,还会糟蹋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所以,建议中泱立即下令--禁止在私人楼房搞任何形象工程,违者立即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判刑坐监--侵犯公民物权罪和故意损坏公民财产罪!

4、违法强行在私人楼房搞行形象工程发生事故后的惩罚措施和赔偿办法!

a.发生钢管、砖头或扳手等砸死人,火灾烧死人的情况,每死一名居民,就枪毙一名责任人,死十人,就枪毙十名责任人,以此类推。并由责任方赔偿每名死者人民币300万元。施工期间,发生房屋垮塌,或烧毁房屋,按照当时市场中间价的3倍赔给受损房屋主人。

b.施工前,排在第一至第十位的政府部门的责任人必须在视频前签订责任书,并放在当地网站和电视台留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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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14-7-14 11:45:04 | 只看该作者
长篇小说啊?

支持禁三轮,盼公交车路线多滴方便些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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