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9 07:24:41 | 来源: 现代快报 | 进入6月份,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别忘了找老板领高温补贴哦。因为从本月起,高温费开始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去年5月1日起,江苏将高温费纳入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单位若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就违法了。 江苏高温费每人每月200元 近日,北京发布室外和室内作业的高温津贴最低标准分别上升至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别上调60元和30元,高温津贴自6月起计入工资总额。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江苏今年不打算调整高温费了,也就是说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 有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据了解,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除了火炉重庆将最低温度条件设定为37℃之外,其余各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补贴方式分为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像上海、江苏等为月补,每月200元;而重庆、天津为日补,重庆为每日20元,天津为每日24元。目前江苏高温费的标准在全国还是最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