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处历史悠久且不可移动文物:曾井

  [复制链接] 0
收藏
16
回复
794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4-5-29 14:3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4-5-29 14:39 编辑

  我市一处历史悠久且不可移动文物:曾井
  
  曾井位于梅江区西郊街道办事处城西大道旁,是五代南汉程乡县令曾芳所凿。上构四块圆形石雕,曾井旁有明永乐元年知县郑懋中构筑的曾公祠和碑记。曾井至今都还完好,深约三丈(约10米),是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记载,在南宋初年,梅江区流行瘟疫,曾芳用袋子装药放置在曾井中,患上了瘟疫的人喝了曾井的水之后都痊愈了;相传宋代的狄青南征时,士兵患上了瘟疫,路过梅州时,因为曾井甘甜的泉水治愈了患病的士兵,宋仁宗皇帝特此降谥曾芳“忠孝公”,并赐飞白,书“曾化忠孝泉”五个字。咸淳七年(1271年),知州蒲寿晟邀集乡人琢碑构木,建亭井上。明代,知县郑懋中在井旁建“忠孝祠”,后来又塑像纪念。1526年开始兴祀事,易祠名“彰善祠”。曾井伴着梅州市的兴衰相延千余年,人文墨客为其赋和者甚多,更增添了曾井的文化负重。江左名士,自号“古今过客”的王望如有一副对联:“曾公凿井,狄公祷泉,程处士应配享万年香火;郑侯择里,陆侯肯堂,王令尹恐难对异姓高曾。”

  今年,梅江区文化部门采取“四抓四促”措施,以传承文化促进发展为主体,大力推进保护和利用客家文化遗产工作。除继续申报一批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遗项目外,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将启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福禄岃民居核心建筑群“振东楼”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曾井”等修缮工作。
  
  梅江区历史人文积淀深厚,目前拥有国家级文保单位1处,省级文保单位7处,市级文保单位12处。包括黄遵宪故居、梅州学宫、东山书院、梅江桥、大觉寺、林风眠故居、恩元第、凌风东路骑楼建筑群等单位,近年得到政府重视,投入大笔资金进行修缮保护工作。
  
  今年,梅江区文化部门在工作计划中提出“四抓四促”措施,即抓申报促保护,申报各级文保单位6处和非遗项目5个;抓修缮促利用,启动“振东楼”和 “曾井”等修缮工作;抓展示促传承,加强非遗基地建设;抓开发促发展,推动林风眠故居、仙花古村等的开发利用。
  
  文保单位“振东楼”和“曾井”有望年内启动修缮工作。它是我市一处历史悠久且不可移动文物,对其修缮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意义。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5-29 14:40: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4-5-29 14:40 编辑

  老梅城的水井:

  宋代以后,随着中原汉族南迁来梅人数的逐年增多,主(本地的土著,如畲、瑶少数民族)客矛盾也不断增多。梅州一带的客家先祖吸取了生活实践的经验,水井便成为客家围龙屋建筑的防卫配套设施之一。汲用井水,既可以减少自然环境对于饮用水质的污染,又可解决饮用水资源与住宅房屋相距较远,取水艰辛的矛盾。因此,在后来的客家各式开启形屋式都有挖掘水井的习惯,而且盛行于城乡各地,甚至每一座屋内都有。有的一座屋有几口井,大的一座屋甚至有十几口井。在近现代史料中,有关梅城内打井汲水的记载也较为多见。据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城建部门的调查(结合史料记载),历代在梅城挖掘的水井总数有362口,分布在西区(现称黄塘居委)范围内有103口;中区(现称金山居委)境内118口;东区(现称东山居委)境内37口;南区(指那时的江南居委)境内104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有黄泥墩。马石下、中山街、梅正路、凌风西路、元城路、金山巷、杨桃墩等处。
  
  在这么多水井中,较著名的有曾井、官井、龟目井和八角井等。
  
  曾井:位于西区市塘唇,凿于南汉,有千余年历史。据说当时程乡县令曾芳在井内放进大袋药,本地得瘟疫者汲饮此水而病愈,人思其德,称此井为曾井。
  
  官井:在当时的州署梅山后(即现在金山顶区政府礼堂与萧屋巷道中,已封死),知府王者辅立“官井”石碑,故此地人称官井头。
  
  龟目井:据说,昔有堪舆家(俗称风水先生)谓梅城地势为龟形,龟头在老南门,故明嘉靖年间知县林墰就在署前义化路东西两边凿两口井为龟的眼睛,“以疏其气”,故曰龟目井。清乾隆年间知府王之正又作过疏挖和修缮。东井因民国拆城扩建时已废,西井仍在今道前街与仲元东路交接处一卖衣店长楼下。
  
  八角井:在岗子上高级中学东南边围墙外侧,又名八角石泉。它在明代即有之,因其井口周围筑有八角形栏杆,故人们俗称今名。该井占地约56平方米,井口宽约10平方米,深约4米。井呈漏斗状,地步有1米方形口沿,圜底四周泉水汩汩,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据说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可供周边两个生产队、约200人饮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2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4-5-29 14:48:54 | 只看该作者
只知道官井头,杠哥,没图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4-5-29 14:52:4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5#
 楼主| 发表于 2014-5-29 15:4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那谁~ 的帖子

  不可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6#
 楼主| 发表于 2014-5-29 16:0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客家粪青 的帖子

  为什么我发的帖子一定要配图片或照片,没有图片你们就要责问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4-5-29 16:16:37 | 只看该作者
无图无真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2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4-5-29 17:02:32 | 只看该作者
无星无杠 发表于 2014-5-29 16:06
回复 客家粪青 的帖子

  为什么我发的帖子一定要配图片或照片,没有图片你们就要责问呢? ...

哪敢责问,主要是看惯了杠哥图文并茂、不拘一格。。。的贴子,一下没图,不习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9#
 楼主| 发表于 2014-5-29 17:0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腌面 的帖子

  无图更真相,更好地想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6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14-5-29 21:09:41 | 只看该作者
无星无杠 发表于 2014-5-29 16:06
回复 客家粪青 的帖子

  为什么我发的帖子一定要配图片或照片,没有图片你们就要责问呢? ...

我也想看图,没有责问的意思,只是有图更过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