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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地方教育资源的优势,支持海外华文教育的发展,我市拟向印尼等国家的海外华校选派一批优秀华文教师,外派时间一年,请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积极报名。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组织纪律性强,具有爱岗敬业和乐于奉献精神;
2、具有幼儿教育、中文、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或其他中文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国内单位从事一线教学,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汉语教学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
3、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嗜好;男教师年龄不超过60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5岁。
二、待遇
在国外工作期间月薪8000—10000元人民币;外派老师任教期间的工龄、教龄连续计算;派出学校为外派老师保留公职及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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