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精·甲 于 2014-2-3 14:49 编辑
3月1日起,新制定的《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符合本省住房保障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其中,对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孤寡老人租赁公租房的,免交租金。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在众多优待中,住房优惠较受关注。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在其产权或者承租住房拆迁(征收)安置中,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选择楼层的待遇。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1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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