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3-12-17 23:13 编辑
梅州城区下月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新价格标准 根据市物价部门文件(梅市价[2012]172号),梅州城区将从下月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新价格标准。本次居民生活用水调价为自来水价格调整的第二步。第一步调整已于2012年12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第二步调整从下月起,即2014年1月1日(抄见水量)执行。阶梯水价实行累进计价,水费计算方法不变,优惠对象及优惠方法不变。 水价调整进入第二步 此次水价调整从下月(即2014年1月1日)起执行,除集体用户外,各级提价额度与第一步调整相同,居民水价分别为第一级提价0.18元,为2.5元/M 3;第二级提价0.43元,为3.0元/M 3;第三级提价0.68元,为3.5元/M 3;集体用户提价0.21元,为2.57元/M 3(以上费用均含污水处理费)。 低收入困难群体每户每月免收5M 3水费 执行第二步水价,相关人员同样实行优惠措施,即梅州城区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及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发证的特困职工家庭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给予免收5M 3水费的优惠措施。属于此类用户,可凭市(县、区)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和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到市自来水总公司办理相关优惠手续。超过5M 3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计费(5M 3免费水量同样计入第一级用水基数)。 调价主因:供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 市自来水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自来水调价,一方面是购买原水成本较大,另一方面是近年来的人工成本和生产成本等费用大幅增长,使现行水价与成本形成明显的价格倒挂。 除此之外,梅州城区供水管网严重老化等造成的改造需求也是此次调价的重要原因。该公司提醒广大市民,在调整水价的同时,希望市民能够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