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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快报 发表时间:2013-12-02 07:43
新快报讯 记者张亮报道 继上周成品油价格再次上调之后,乘客乘坐大巴出行又要多掏钱。从昨日零时起,广东再次调整广东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单位计费里程燃油附加费上调为0.02元/人·公里。上调后,乘客每百公里要多掏1元钱。
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近日下发通知,由于广东省0#柴油(Ⅲ)最高零售价格于2013年11月28日24时起上调至7.44元/升,根据《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2010年第5号通告)的规定,自2013年12月1日零时起,广东省始发的除农村客运外的班车客运(含旅游班线客运)单位计费里程燃油附加费上调为0.02元/人·公里。
据悉,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客运企业应按照定价权限规定,及时完成向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的全部程序,同时注意做好与毗邻地区的衔接工作,计费公式如下:燃油附加费=旅客计费里程×(2×0.01元/人·公里)。
此前各道路客运经营者及各客运站场已预售的全部客运班线车票,仍按原票价执行,不得另行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各道路客运经营者,须在客票上标明收取的燃油附加费金额,同时在汽车客运站等醒目位置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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