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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时间:2013-11-20 19:07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冠南)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11月20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宣判。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支持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内容。吴湛辉收受他人贿赂4970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吴湛辉有9200万港币、3000万人民币来源不明,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广州中院对吴湛辉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湛辉的全部非法所得被依法收缴,上缴国库,另外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
宣判后,吴湛辉当庭未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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