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诗填词》

  [复制链接] 0
收藏
18
回复
1077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6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3-11-13 11:4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烛光 于 2014-1-18 20:42 编辑

《吟诗填词》 (新韵
爱海情天婉转词
忘食废寝醉狂痴
魂牵梦绕吟佳句
精益求精作美诗



签到天数: 6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3 17:25:31 | 只看该作者
張  航 发表于 2013-11-13 13:09
《吟诗填词》文/烛光 《對詩誦曲》文/張航
(張 航7380)自由韻
爱海情天婉转词------------頌梅綻放驅嚴 ...

谢谢张老师的好对诗,我写的《吟诗填词》就很适合赞您具有的精神。敬佩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11-13 17:49:29 | 只看该作者
烛光 发表于 2013-11-13 11:44
《吟诗填词》
爱海情天婉转词
忘食废寝醉狂痴

把忘食和废寝对调一下,音读上会更和谐,这首诗基本上就算是绝句了;
当然,你也没注明是绝句,不能按格律要求你,随意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3 20:16: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烛光 于 2013-11-13 20:18 编辑
兰心蝶影 发表于 2013-11-13 17:49
把忘食和废寝对调一下,音读上会更和谐,这首诗基本上就算是绝句了;
当然,你也没注明是绝句,不能按格 ...


谢谢兰心的关注,我是按这个规则来写的:
-----规则-----
⊙仄平平⊙仄平(韵)
⊙平⊙仄仄平平(韵)
⊙平⊙仄平平仄
⊙仄平平⊙仄平(韵)
废寝忘食[fèi qǐn wàng shí] . 把忘食和废寝对调是按这个格律来写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3 20:21:34 | 只看该作者
兰心蝶影 发表于 2013-11-13 17:49
把忘食和废寝对调一下,音读上会更和谐,这首诗基本上就算是绝句了;
当然,你也没注明是绝句,不能按格 ...

我当然喜欢废寝忘食这样的表达,但寝是仄音,食是平音,欢迎多指导。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11-13 20:55: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兰心蝶影 于 2013-11-13 21:14 编辑
烛光 发表于 2013-11-13 20:21
我当然喜欢废寝忘食这样的表达,但寝是仄音,食是平音,欢迎多指导。谢谢 ...


哦,原来是新韵,判断失误,见谅见谅;
废寝忘食按客家音读来说是可以的,寝的上古音读为侵部清母,忘音同亡的平声读【下平七阳】,食是入声字,仄音;
古韵新声一样香,喜欢新韵就用新韵好了,你这首按新韵来说在音读上是很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7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3-11-13 21:03:46 | 只看该作者
问候妹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21:09:58 | 只看该作者
兰心蝶影 发表于 2013-11-13 20:55
哦,原来是新韵,判断失误,见谅见谅;
废寝忘食按客家音读来说是可以的,寝的上古音读为侵部清母,忘音 ...

谢谢你给我介绍古音中寝和食的读音,看来平水韵和中华新韵有好多差别哦。我在上面写上中华新韵吧,迟回复望谅,出差刚回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21:12:56 | 只看该作者
乾男 发表于 2013-11-13 21:03
问候妹子

谢谢男哥,我很好,出差刚回来,好久不见,男哥好吗?谈恋爱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0#
发表于 2013-11-17 17:54:50 | 只看该作者
   你们的文字真厉害,以前我很少来这里看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