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3-7-17 09:15 编辑
丰顺一男子高某曾因抢劫和强奸两度坐牢,可他出狱后仍不悔改,到一按摩店按摩时,因按摩女拒绝为其提供性服务,竟对按摩店老板挥拳相向,再次把自己送进牢房。昨日,丰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今年1月21日凌晨2时许,高某在丰顺县城某酒吧喝酒后,来到了一间按摩店,叫了一名按摩女为其按摩。两人上到二楼房间后,按摩了大概四五分钟。其间高某满口脏话,要求按摩女为其提供性服务,但该按摩女不肯,并借口到一楼上厕所离开了房间。 高某见按摩女拒绝为其提供特殊服务,便跟随按摩女来到一楼,凶神恶煞地对着按摩店老板陈某大吼大叫。陈某说,该店只为客人提供按摩,并要求高某支付刚刚的按摩费用。就这样,按摩店老板陈某与高某发生了争执,高某先用手掐住陈某的脖子,在被陈某甩开手后,又用拳头重重地打向陈某的右眼下部,并将陈某摔倒在地。随后,高某开车离去。 丰顺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于1月23日凌晨在丰顺县汤坑镇石桥村一小卖部将高某抓获。事后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