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精·甲 于 2013-6-25 16:58 编辑
从6月起至2013年底,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林业厅等部门联合对全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加大查办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据统计,1999—2012年,我省共投入补偿资金71.6亿元。去年,省纪委通过明查暗访发现,一些地方滞留、抵扣、克扣甚至私分补偿资金,群众意见很大,影响很坏。
今年4—5月,对韶关、河源、梅州等9个市19个县(市、区)补偿资金发放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一些地方2012年的补偿资金发放到位率低于50%。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查处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补偿资金未发放和未足额发放问题,甚至贪污、侵吞等问题。
“某某同志,都把手头上的中华烟收一下哈,最近风声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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