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网友

  [复制链接] 0
收藏
12
回复
439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3-6-10 10:36: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敬告网友

敬告网友1.jpg (297.39 KB, 下载次数: )

敬告网友1.jpg

敬告网友2.jpg (289.54 KB, 下载次数: )

敬告网友2.jpg

签到天数: 945 天

连续签到: 3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3-6-10 10:44:52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好汉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20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3-6-10 10:54:02 | 只看该作者
喜欢这样的字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2]偶尔看看I

地板
发表于 2013-6-10 10:55:24 | 只看该作者
好潇洒的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70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5#
发表于 2013-6-10 12:22:37 | 只看该作者
好漂亮的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6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3-6-10 13:10:4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秋歌 于 2013-6-10 13:11 编辑

文如其人,字如其人.笔法严谨不乏潇洒俊逸.一手好字,一篇美文.向老师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7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3-6-10 14:09:20 | 只看该作者
字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6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8#
发表于 2013-6-10 22:15:07 | 只看该作者
字非常漂亮,但出现了历史上不能饶恕的错误:
先是不能用红笔书写,对人不礼礼貌,且非常不尊重人。
红笔写还不算,还以红色字体以标题敬告网友?这就不是一般的罪过了,可能全国都没见过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6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3-6-11 00:22:54 | 只看该作者
羡慕+嫉妒+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10#
发表于 2013-6-11 11:41:55 | 只看该作者
字写得非常漂亮,但为何要用红笔写????
曾经有老师告诫我,千万不要用红笔写名,因为用红色写名的只有两种人--1是古时的帝王,2是死刑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