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星,别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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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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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1:18: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其实,追人和被追都有危险,看下面的新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京华时报讯
      闫先生在追打王先生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王先生赔偿闫先生家属9万余元。

闫先生是顺义居民,其家属称,2011年6月28日夜间,闫先生与3名同伴在顺义仁和地区某大厦迪厅消费时,与王先生发生口角并互殴。王先生从三层跑出大厦,闫先生等人在后追赶,追逐过程中闫先生突感身体不适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顺义公安分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显示,闫先生符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发作,造成急性心肌梗死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根据司法鉴定意见,闫先生死亡与其生前与他人之间发生纠纷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闫先生的家属要求王先生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共计24万余元。

王先生在开庭时同意赔偿原告全部合理损失的10%,法院对此不持异议。法院依照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的事实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统计数据,一审确认王先生应承担的赔偿金数额为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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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1:19: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水哥 于 2013-6-7 11:19 编辑

海绵宝宝们, 知道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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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1:21:20 | 只看该作者
海大星,你也别追了,哪怕是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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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发表于 2013-6-10 22:03:40 | 只看该作者
够火爆的新闻。第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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