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精·甲 于 2013-4-19 16:17 编辑
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沿坑村村书记曾俊昌私占林业补偿款、截留村民各种项目费用一事,其行为涉嫌职务犯罪,近日被大埔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曾俊昌从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职期间先后多次私占村民补偿款。经大埔县纪委调查,曾俊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侵吞沿坑村各种款项30多万元,大埔县纪委作出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免去村支书的处理,并要求茶阳镇镇政府按程序罢免其村委主任职务。
但如今,曾俊昌村委主任职务至今未罢免,涉案款项也未返还给有关农户;村民林地使用权问题及曾俊昌所霸占的红砖厂建屋和砖厂土地也仍未有处理结果。 (来源: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