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暖花儿开的季节,春风拂满面的“两会”不仅是令人充满希望,实现“中国梦”;迈向“美丽中国”,更是令人激昂奋进和值得期待!
3月17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表示,“我深知,担任国家主席这一崇高职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为民服务,为国尽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说:“我们将同全体代表一道,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决不辜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从担任新职的那一刻起,我就深感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是重大责任。我们将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把努力实现人民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作为神圣使命,以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敬重、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政府,去造福全体人民,建设强盛国家。”
翻开历史的沧桑巨变,寻觅历史的足迹,一方面铸就五千年中华文化的绚丽令人自豪;另一方面历史上一个个曾辉煌过的王朝“前赴后继”却令人深思。习近平曾说:“历史总能给人以深刻启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我们党、国家和人民得出一条重要结论,就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宪治国史为鉴, 国泰民安天下安。如何不折不扣地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只有促进宪法和法律的全面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化解矛盾,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尊崇宪法、敬畏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如何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必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中国梦”,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依法监督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实践证明:宪法是国家保证长治久安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实现“美丽中国”的复兴大法,可以说是“镇国之宝”。只要人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坚持人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制止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各类违法活动, 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保障国家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阳光运行。
从习近平、李克强等掷地有声的施政宣誓“忠实履行宪法”传递着这样的信号:直言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和文明规范执法,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直言告诫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敬畏宪法、敬畏法律,更要敬畏人民、敬畏公平正义…正如习近平所说,“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文/宋丞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