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溪于清同治六年(1867)春,奉旨割新宁县属的潮居都之曹冲、赤溪、磅礴、铜鼓四堡及深湾、腰古、钦头等处;矬峒都之田头一堡及冲金、长沙、大马、小马等处,合置为赤溪厅,民国元年(1912)改厅为县。1953年4月,赤溪撤县并入台山县,改称为赤溪区。1957年1月,撤区划分为和平、田头两个乡。1958年4月,和平、田头两乡合并为赤溪乡。1958年7月,改称为赤溪人民公社。1979年,仍称赤溪公社,下辖的生产大队不变。1983年,赤溪人民公社改称为赤溪区公所。1986年12月,撤区改镇,赤溪区公所改为赤溪镇人民政府, 1991年5月,赤溪镇划又分为赤溪、田头两个建制镇。2001年9月,赤溪、田头两个建制镇又合并为赤溪镇,镇政府驻地设于田头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