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澜为李天一喊冤 被质疑后公开向网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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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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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2:2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3-2-27 12:28 编辑

   近日,李双江之子(原名李天一,现改名李冠丰)涉嫌轮奸被拘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杨澜在转发李承鹏微博时评论说,“劳教(编辑注:实为收容教养)一年对一个因为冲动打人的未成年人来说是否惩罚过重?”没想到言论一出引起了很大争议。2月24日,杨澜在微博向网友致歉。
    李天一是收容不是劳教,记者发现在所有的争论中,包括杨澜在内都弄错了一个事实。当年李双江之子打人受的处罚是收容教养,而不是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那些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而采取的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收容教养由当地公安机关审批,由少年管教所执行。收容教养期限一般为1-3年。对收容教养人员,重在教育、挽救。
   劳动教养则依据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对象是16周岁以上的人,对劳动教养人员实行的是强制劳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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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2:29: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3-2-27 12:29 编辑

  有网友称:“受伤害的不是你家孩子你当然不痛心!如此说法是推卸责任”,还有网友认为,“有位小姑娘被轮奸了您不痛心,却为一个刚劳教出来又犯事的强奸犯痛心,您在传播什么社会价值观?千万不要误导青少年!”还有网友表示:“破罐破摔的孩子是可怜,但环境这么优越的孩子不叫破罐破摔,应该是仗势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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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3-2-27 13:20:41 | 只看该作者
经典坑他爹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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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3-2-27 13:21:02 | 只看该作者
网上有他的作案工具图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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