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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难免会遇到不少意外。 上星期六,我和朋友报名参加一次亲子活动,是属于自驾形式的,活动本来就是一件大人和小孩都比较高兴的事,但一件意外自驾亲吻事件,后来确实给我朋友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和伤心。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6日我和朋友同车自驾,当车队行到南口镇红绿时,刚好是红灯亮了,朋友开的车也正好跟在同一活动车队宝马车(粤M**603)的后面,等了一会红绿灯,绿灯亮了,前面的车和我朋友的车正常启动,但车只开动一会,我朋友的车都还没过到前面的绿灯柱,意外出现了,前面的宝马车来个毫无提示(刹车灯没亮过)的急刹,朋友的反映也算快,来了个快刹,但当时因顾及车上小孩(当时车上有三个小孩)的安全(可小孩还是有碰伤),刹住车的同时还是亲吻到了前面的宝马车,但碰伤不严重,宝马车只在后面牌子的右侧有上小块喷漆碰伤(后经保险公司报损确认无大伤)。由于是虚惊一场,双方都下车看时,我朋友口气抱怨地只说了一句“怎么搞的,不会开车的啊”,双方也没争执并同意商量解决,没报交警(此举后来证实也是错误的),继续跟随组织前行。
活动期间,为避免双方情绪不稳而造成不愉快争吵,我朋友让组织老师协调来解决,后来也同意各自报各自保险解决,不要影响活动心情和气氛;但下午回来后,宝马女车主(当时开车的)通过协调老师要了我朋友的电话,并致电要求我朋友过她公司(庆发****公司)还要来解决问题,我朋友也即刻邀上汽车维修人员和保险公司人员一起去核损和留证,并同意费用由我朋友车的保险那方全付。第二天,宝马车主却给我朋友打电话说“按宝马4S开出要单7860多元,咱们私了就给3000元”,晕!但我朋友还是同意了,并要求提供宝马4S维修发票就给她3000赔付。但后来宝马车主坚持不给发票并还扬言不那样处理就会要求赔付的更多,哎,一连串本不该发生的就因宝马车主的过高、苛刻的要求而闹僵了,接下来就是不愉快的交涉和无人味烦心。
朋友追尾愿负责任,但没有谁愿意任人宰割。 发此文的目的不是要辨论个谁对谁错,总结:一是人与人之间要相互体量,做人要讲良心,社会才和谐。二是告诫广大车友以后开车要特别注意尽量避离靓车,虽然不是每个靓车主人都是如此,但你懂的。三是出现事故正规办事,该报警的该按章的就如实做,别贪图快捷就私了。四是愿文中的宝马车主以后都能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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