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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梅州市财政部门获悉,为减轻残疾人机动车车主负担,该市已向各县(市、区)共发放2009 年至2010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57.3万元,残疾人燃油补贴将使该市1433名残疾人车主受惠。
<p> 据了解,自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后,残疾人用于代步的机动轮椅车养路费、过桥费不再减免,再加上油价上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使用成本相应增加。为缓解残疾人的经济负担,财政部和中残联联合出台了 《关于残疾人机动车轮椅燃油补贴的通知》,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进行专项补贴。</p>
<p> 补贴时间从2009年开始,补贴标准为每车每年200元。其中,2009 年的补贴资金和2010年的一起补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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