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天下迎天下客第四届征联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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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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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2:2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客天下迎天下客中华梅州“客天下杯”楹联大奖赛首轮第四届征联启事
    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由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中国楹联学会联合举办每年一届的中华梅州“客天下杯”楹联大奖赛第一、二、三届圆满结束。第四届楹联大奖赛从今天开始,向全世界楹联爱好者和全体华人征稿。

    大赛由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梅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对联文化研究院、梅州日报社、梅州市广播电视台协办。


    由广东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有限公司、梅州市楹联学会承办。

    一、本届大赛活动内容

    A、2013年(农历癸巳年< 蛇年>)春联比赛

    1、自撰四字至九字春联(不含横批)

    2、自撰十字至十九字春联(不含横批)

    从上述两组春联比赛中各评出一等奖1名,各奖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各2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各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每届春联比赛的一等奖将自动进入五年一轮的总决赛;总决赛设总冠军1名,奖人民币80000元;亚军1名,奖人民币10000元;季军2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B、“客天下”征联比赛

    1、出句:客天下迎天下客(征下联)

    2、出句:客天下幸福天下客(征下联)

    3、出句:天下客都,客天下喜迎天下客(征下联)


    应征作者请注意:

    本届“客天下迎天下客”的对句评选规则仍与上二届相同:

    ①、词性:“客天下”是专用名词,必须以专用名词来对;②、节奏:“客天下”的内在节奏为“客、天下”,对句须与之对应;③、声调:“客天下”的声调为“仄平仄”,对句须与之相反;④、对句在内容和语气上要与出句相衔接;⑤、“迎”为平声的动词,“天下”为名词加方位词结构;⑥、第一个“客”可视为动词,亦可视为名词,第二个“客”字则只是名词。评奖将首选六条全合格的对句,若无合格对句,则逐步放宽第⑥、⑤、④条要求,直至评出奖项。

    本组征联第1项“客天下迎天下客”的对句设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30000元;不设二、三等奖,设优秀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每届一等奖作品将自动进入五年一轮的总决赛,总决赛设总冠军1名,奖人民币80万元。

    第2、3项设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设优秀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征联活动要求和办法

    1、从即日起征稿,2012年11月26 日截稿(活动时间100天)。参赛作品应正楷书写,并在稿纸上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电话、邮编。

    2、应征作品著作权归中华梅州“客天下杯”楹联大奖赛组委会。春联供全球华人免费使用;来稿请自留底稿,恕不作复。

    3、参赛作品应是原创,不得抄袭,文责自负。

    4、投稿按下列方式进行:

    (1)邮寄投稿:中国·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彬芳大道中鸿都大厦“客天下杯”楹联大奖赛组委会征联办收,邮编:514021,信封注明:“客天下征联”,截稿以投稿日戳为准。

    (2)网络投稿:电子邮箱:gdhygroup@163.com

    (3)传真投稿:0753-2179939


    5、评奖:由中国楹联学会、梅州市楹联学会组织国内楹联专家评选。获奖作品将于2013年元旦前在《梅州日报》、中国楹联学会网站、梅州市楹联学会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欢迎全世界楹联爱好者积极参与!应征作者如需获得更多征联信息.


                                              中华梅州“客天下杯”楹联大奖赛组委会

                                                      二O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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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2-8-30 12:45:15 | 只看该作者
英才聚集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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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板凳
发表于 2012-8-30 14:39:36 | 只看该作者
可惜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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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2-8-30 15:03:11 | 只看该作者
期待佳联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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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2-8-30 16:31:58 | 只看该作者
可惜不会,会我就去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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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2-8-30 16:59:12 | 只看该作者
客天下迎天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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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7#
发表于 2012-8-31 08:36:50 | 只看该作者
努力,发挥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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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12-8-31 08:38:50 | 只看该作者
小洁 发表于 2012-8-31 08:36
努力,发挥创意……

小洁姐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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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9#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09:32:16 | 只看该作者
希望网友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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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10#
发表于 2015-6-12 21:15:50 | 只看该作者
客天下迎天下客  天下客到客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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