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警车停在禁停区 血性网友为其贴上“人民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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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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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9:3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红网长沙4月14日讯(记者 刘灿 刘怡斌)近日,一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血性网友给警察开'人民罚单'"的帖子在红网等论坛流传,并迅速成为网友争相围观的焦点。帖子中,一位普通市民在长沙梓园路为一辆停放在"禁止机动车停放区域"内的警车开出手写"人民罚单",原因是停放在该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区域"内的民用车辆都被交警开出罚单,而这辆警车却安然无恙。  

  "好样的,我们支持你曝光"、"太给力了,警察犯法和庶民同罪"......在各大论坛和微博上,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支持该网友的做法。也有网友质疑,称该网友是违规被交警开罚单后,怀恨在心才发帖的。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14日19时45分左右给红网发来的独家回复中称,帖子中湘A9407警车系芙蓉大队的路面巡逻警用车辆,当日该车正在执行巡逻任务,之所以临时将车停放在大队门口是由于工作需要前来队部临时办理相关公务。

  网友模仿交警给警察开"人民罚单"

  发帖网友自称是热心的长沙普通市民,4月13日在梓园路口看到停放在"禁止机动车停放区域"内的汽车都收到了交警开出的罚单,但是唯独一台警车(湘A-9407警)的挡风玻璃上没有罚单。

  "看着梓园路口打眼的禁停标志,我寻思了一下,任何机动车辆应该包括警车。警车可能过于不打眼,所以被交警同志忽略了。",发帖网友称,想帮交警给这辆警车开张"人民罚单"。随后,该网友就在一张普通笔记本纸上,用笔模仿交警罚单的格式和内容,手写出一张"罚单",放在警车的挡风玻璃上。

  在帖子中,该网友还上传了几张照片。照片显示,一辆警车停在某条路的黄线区域内,但"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黄色网状线内停放"的标示也立在警车的旁边。在该辆警车的挡风玻璃上夹着一张手写"罚单","罚单"的格式和内容与交警开具的罚单相似,落款为"长沙市老口子交通监督大队",重要部分还用蓝色和红色的笔填写。

  叫好者:太给力了,我们支持你! 

  "太给力了,警察犯法和庶民同罪"......在各大论坛上,网友纷纷在帖子下方跟帖讨论此事,认为警车应该和普通车辆一样,遵守车辆停放的规定,交警单单不给警车开罚单,有包庇的意思在里面。

  "警车违法,是知法犯法,我认为应该比普通车辆接受到更严格的处罚。"红网网友"虾米邓"在跟帖中感慨到,"如果看到这张罚单是交警开给警车的就好了,警车违规应该与庶民同罪!"

  中立者:警车若系执勤 停靠不违规

  跟帖者意见并未一边倒,有网友质疑,发帖人的动机值得怀疑,"楼主肯定是乱停后被交警处罚了,借机来炒作此事。"还有网友认为,交警开罚单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应该被如此娱乐化。

  同时,还有"技术跟帖"指出,这或许是交警执勤车,作为特种车,应该是可以停靠的。网友"绝地开花"认为,警车停在禁停处肯定是有原因的,"消防通道也禁止停车,消防车也不能停了吗!"

  交警:因工作需要临时停靠  

  帖子发布后,引起了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导高度重视,14日19时45分左右,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红网发来独家回复。经过辖区大队认真予以核对、调查,帖子中湘A9407警车系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芙蓉大队的路面巡逻警用车辆,当日该车正在执行巡逻任务,之所以临时将车停放在大队门口是由于工作需要前来队部临时办理相关公务。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虽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通管理的巡逻警车在执行任务时享有道路的优先使用权,但是,通过这次网友的监督,将进一步加强对警车的使用管理,并在全市交警系统严格强调"非执行任务时,警车不得享有任何道路使用优先权,如有违反,一律依法给予处罚。"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谢谢广大网民和红网的监督。并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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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1-4-15 19:36:24 | 只看该作者
可惜没什么效果,仅供娱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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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1-4-15 19:53:06 | 只看该作者
  交警自己的车吧!什么是违章人家自己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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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1-4-20 22:32:27 | 只看该作者
就算是违规他也会说是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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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1-5-1 16:59:0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卓勤 )
就算是违规他也会说是特殊原因

你知道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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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匿名  发表于 2011-5-2 14:35:53
贴上又怎样,官字两个口,一句执行任务就可以把你唐塞过去,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别妄想捉法律的空子啦,因为法律大部分是针对平民的,官僚有专用的另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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