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5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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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燃油价格持续上升,出租车行业运营成本不断增加,为减小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车行业造成的影响,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理收入,市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从下月起,梅州城区出租小汽车价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标准 由现行每车次1元提高到2元。通知要求,出租车经营者须在车内显眼位置张贴经物价部门监制的燃油附加费专用标价签,并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据悉,出租小汽车价外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政策,属临时性价格调控措施,今后将视油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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