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取消13个死刑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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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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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1:1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 周兆军 郭金超)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取消了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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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2-25 21:15:51 | 只看该作者
修改后的刑法还对一些特殊人群的犯罪作了具体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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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1-2-25 23:47:3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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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1-2-26 00:14:11 | 只看该作者
其他的钱财身外物,犯此罪可以不死,但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如果判决如果轻了,是否会有助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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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11-2-26 15:14:11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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