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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新闻“ 我国拟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定期公布三公经费”(详细新闻点这儿), 国务院的征求意见稿里面写道“ 县级以上政府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费用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并禁止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三公”消费,与此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摊派、转嫁相关费用。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三公”费用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
梅州是一个不算富裕的地反,三公消费个人感觉不算特别严重, 公布三公消费的难度应该没有那么大,完全可以在省内甚至全国做个榜样,率先全面实现市一级别和县一级别公布三公消费,因此强烈呼吁梅州以及各县早日公布三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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