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5 天 连续签到: 22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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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一则新闻,觉得挺有思考意义的,现在拿来和大家分享分享,具体内容如下:
这部车牌粤M7037的警车经常在梅州市大埔县虎山中学出现,每次都是接送这个小姑娘(见图),官二代就是好,一起享用特权!!!上学竟然有警车专车接送!!!警车不是警察办案专用车吗?怎么变成了小孩上学接送专车了?瞧旁边这个穿拖鞋的小男孩,下雨天又冷,你光着脚都没人可怜哦,谁叫你不是"官二代"?
我想说的是:
其实这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警车就可以这样随意的接送吗?我并不是完全否定这种行为,一次、两次都没关系,那如果100次,200次的话,我们这些人民群众看了会怎样想?
首先的问题就是警察公车私用,形象不好,因为警察是人民心中最信任的人,擅自挪用公物私用;最终的一句话就是警察你公车私用了,最信任的人就是公车私用的形象代言人—警察!
最后,我真诚的向有关部门提一个问题:警车私用,尤其是接送子女上学放学是否合理、合规定、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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