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近期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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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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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09:5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nbsp;&nbsp;&nbsp;&nbsp; “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之一。目前,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达70多万人,40 万人享 受了养老待遇。同时,我市将于近期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力争年底实现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
<p>  据了解,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养老保险制度日趋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则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他们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期盼日益强烈。为此,市委、市政府将 “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确定为今年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为群众办成、办好。</p>
<p>  围绕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在新农保工作中,我市积极落实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发动,建立激励机制,注重示范带动,采取与推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相结合、筹措新农保统筹救济资金等举措,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参保问题。今年7月1日,梅江区、蕉岭、丰顺被列入省新农保试点范围,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国家和省新农保试点全覆盖;梅县、平远县于8月25日被评为广东省首批新农保全覆盖试点县,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目前,广大农民群众踊跃参保,全市参保人数达70多万,40 万人领取了养老待遇。在社保“五险”扩面征缴工作中,我市从强化执法检查入手,全面扫除“零参保”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确保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总额增长10%以上。至7月底,全市职工养老、失业、医保、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分别为37.7万人、18.6万人、34.5万人、15.9 万人和19.5 万人,完成任务分别达106%、101%、96%、103%和98%。</p>
<p>  据了解,我市将于近期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把年满16 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消除养老制度“盲区”,填补“老有所养”空白,实现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p></div>
沙发
匿名  发表于 2011-9-7 10:46:53
覆盖是覆盖了,但何时梅州市各县区可以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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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板凳
发表于 2011-9-7 11:13:14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是“全覆盖”?是100%参保吗?还是每个村、居委都有人参保?这个差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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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地板
发表于 2011-9-9 09:13:29 | 只看该作者
全覆盖的意思应该是不管是城镇还是农村,不管年龄都有适合参加的保险,参不参加看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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