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诺恩斯的饭厅》,就被里面优雅,随性的写法迷住,大致很想现在的回车写法,每写一段就回车。这种写法已经流行开来了,我们在写网络日志,或者写博客的时候都极喜欢用这种写法。 我总认为,写好人物,编号故事,是小说成功的主要元素,但是应用现代元素,能更好的增添读者趣味,至少让读者看起来不会太累,而且非常通俗易懂。 …… 北方的太阳,总给人一种位于南天的错觉。 站在烈日下,惬意地揽着一个篮球的男孩,眯着眼睛仰望天空。 身型修长健硕的男孩有着精神的寸头,朴实的样貌,天蓝色的篮球服下,那古铜色的肌肤彰显着青春活力。 这个男孩叫欧阳彬,每次临正当午,他仰着头总会有这种错觉。 其实他并不知道,这种错觉是一种思念家乡的情绪所致。 轻拍下篮球,缓缓垂下头,不再受光线影响的眼睛渐渐睁大:很大,很黑,很有神。 …… 现在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大,心浮气躁,人们看书学习的时间变少,大多数时候都在网络和手机上浏览小说,这种回车式的写法读起来轻松愉快,通俗易懂,很容易被大众接受。 所以刚上班的你,下班时间或者休息时间觉得很累,不妨放松一下,看看《诺恩斯的饭厅》,很轻松,很愉悦,很有收获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