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GF都是梅县人,4年前的一次偶遇,让我们在去广州的火车上相识,交谈中,才发现我们竟然是同一所大学的,于是就这样,我们走到了一起。
毕业后,我们一起回到梅县,有了各自的工作,刚回来的时候,我们就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开始了同居生活,我家在梅县,她回到梅县没多久,她的父母也买了房子从水车搬到了梅县。
后来我们的关系得到了双方家长的认同,也一直在催要结婚,可我们俩一致认定现在结婚还太早,车子,房子都还没有。
去年底,我父母把他们住的那套房子卖了,加上以前的一些积蓄,在新县城买了一块地皮,做了一栋3层楼的房子,现在基本上装修好了,说以后我们结婚了就和他们同住。
GF知道了之后,很不高兴,说要我们自己买房子,以后结婚了也不会和我父母一起住的。GF的家人也赞同GF的想法,说不要和家公家婆一起住。
我父母多次打电话给我说让我们别在外面租房子了,乱花钱,家里又不是没有地方住。我也提过我们要自己买房子,却气坏了我老爸,说就我一个儿子,又不是没有新房子,为什么要自己买房住。
我现在面对这个问题,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父母辛苦一辈子的积蓄就做了这套房子给我们,以后父母老了,我这个儿子怎么也不能不在身边照顾吧!?
道理给GF说了很多遍,说得我自己都懒得说了,她还是执意要买房子,我真是头大!
各位给我出出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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